房主装修完才发现问题一堆
作者:暗羽
内容:装潢新居的时候一定得按照合同约定的阶段性验收时间验收工程质量!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就处理了一起由于业主没有按时验收工程而引发的装潢纠纷,最终消费者付清了尾款,面对不满意的装潢工程只能自己处理。 市民杨先生在尧化门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经朋友介绍,与六合区某装饰公司签订了全包装修协议,约定8月11日完工,总款项3.5万元,结果到9月25日才完工。9月28日验房时,消费者发现橱柜面板有色差、墙面高低不平、水龙头漏水等问题。鉴于尚有5000元的尾款以及防盗门的差价未付清,房主要求装饰公司给出说法并整改。而装饰公司认为,每次叫房主验收的时候,对方都说工作忙不到场,等工程全部结束了却来“肉里头挑刺”,明显是想存心赖账,于是断然拒绝房主的要求,要其立即付清尾款。
于是双方来到当地消协寻求说法。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装潢工程应该分三个阶段验收,可由于工作繁忙,房主杨先生没有到场过一次,每次都是装饰公司发短消息给他,告诉他工程进展。而在杨先生看来,给他家装潢的公司,是朋友介绍的,肯定不会有问题。由于一方面工作实在太忙,另一方面出于信任,因此对于对方的电话告知他都很相信。至于付款,前两次也都是按协议分付的,第一次给了1.7万元,第二次1.3万元。在了解到整个事实之后,消协工作人员指出,作为装潢方而言,给客户提供优质合格的工程毋庸置疑,但是在此次投诉中,杨先生不按时验收的做法却也为装潢出现纠纷埋下了隐患,经消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房子不做整改,尾款需要按时付清,只扣减1000元工程款作为补偿。
消协就此提醒业主,一定要根据协议对材料进行验收,并经常到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业主对材料或验收不是很了解,可委托第三方监理或专业人士帮助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