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

作者:风栖梧
内容:经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九次会议研究决定,自6月18日起,调整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40万元上调至45万元。 据了解,市区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单方缴存为30万元;当涂、含山、和县三县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上调为35万元,单方缴存为24万元。但具体实际贷款额应根据所购住房、申请人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 据介绍,此次马鞍山市公积金贷款限额的提高,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现状,结合市场需求而做出的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的提高,旨在扶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