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户收费 业主大会说了算
作者:暗羽
内容:□“租房户按人头交门卫费?”后续
房管部门认为老式院落应推行物管公司服务
小舒在成都青羊上街366号艺术家苑合租了一套三户型的房子,院委会却要按照人头标准来收取门卫费,昨日,经本报报道后,该小区所在的社区书记表示,将协调院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决定如何对租住户收费。记者在成都各小区调查发现,除了对租住户按人头收费外,一些小区还存在对租住户收取门卫费高于常住户的现象。
如何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
昨日下午,琴台路社区书记汤碧蓉表示,准备再次做院委会的协调工作。“我们要督促院委会改变错误的决定。”但半小时后,汤碧蓉感叹社区的协调工作很难。她说,下一步,社区会协调院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决定如何收取门卫费的问题。租房户和常住户的价格是一个标准,还是双重标准,还是多重标准,让业主们自己说了算。
房东“扎起”为房客打抱不平
在看了本报昨日的报道后,市民张先生表示要给租房户“扎起”。张先生也是一名房东,“房子的拥有权是我的,但我把房子租出去后,使用权就是租住户的。他们是代表我在享受小区物管的各项服务,
为什么还要多收他们的费用呢?”张先生说,如果他租出去的房子出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找到管理方,要求撤销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市内一些较新的小区和商业楼盘,则对租房户收费的标准没有实行“双重标准”。
东方丽景是三环路附近一个居民小区,自2005年12月启用。该小区租住户和在小区拥有产权的常住户一样,每月交纳8元的清洁费,并按照所住房屋面积交纳物管费。每平方米0.25元。“不管是租住户还是常住户,只看面积,这样才能做到一视同仁。”一名小区物管人员说。市内解放路3号、多子巷16号等居民小区,对租住户和常住户的收费也一样。
物价部门无资质就无法备案
老式院落收费或调价是否需要向物价部门备案?成都市青羊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贾西蓉说,物价部门的备案制度主要针对具有相关资质的物管公司,像自收自治的老式院落,如果没有房管部门核准的相关资质,即使前来备案也无案可备。据她透露,截至目前,青羊区物价局尚没有接到一起类似老式院落的备案申请。
房管部门应推行物管服务
如何对老式院落进行管理?今年以来,锦江区房管局率先试点,在辖区内推行全物业覆盖工程。该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业主和租房户实行双重收费标准一事,在锦江区也存在。
“要想做到绝对公平,很难。”他分析,租房户因为流动性大,或多或少增加了小区管理成本。全体业主才有对如何收费这种小区重大事件的决策权,他们在制定游戏规则时,难免会做出对租房户不公平的决定。“只要他们的决策不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不会干涉。”该负责人指出,真正破解老式院落管理难题的最佳办法,还是推行物业管理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