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昏迷假装煤气中毒诈骗房东

作者:陌仔
内容:天河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一种新的诈骗手段:被告人非法获取一种淡绿色药片,服下半小时后会呈现昏迷症状,该症状类似于煤气中毒,约12小时后,服药人会自然苏醒。被告人先承租房屋,再利用该药物,以煤气中毒为幌子,要求房东赔偿,诈骗出租屋房东钱财,致多名房东受骗。 2009年2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李冬风、冯根杰等人到天河区棠下某公寓,租下该公寓一房间。次日凌晨零时许,由冯根杰吃下几粒淡绿色的不知名药物半小时后,打开卫生间的煤气阀,把头和身体冲湿,开着热水器,躺在卫生间的地上假装洗澡时煤气中毒,李冬风即通知该公寓房东田某进行“处理”,田某打120将冯根杰送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救治”,并向医院支付医药费约人民币3000元。次日早上7时许,李冬风带着几个人扮成是冯根杰的亲戚及老乡,到上述医院向被害人田某以煤气中毒“私了”为由,要求田某赔偿15000元,经过双方讨价还价最终骗取被害人田某人民币7000元。 2月23日凌晨,被告人李冬风等人以上述同样方式诈骗被害人袁某钱财,被害人袁某将吃药后假装中毒的李明(17岁,未成年人)送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救治,并支付医疗费2000元。当日李冬风及其同伙来到医院“探望”“中毒”的李明并对房东声称“人死了要赔40万元,不死则要赔20万元”时,被该医院医生认出李冬风曾在今年2月17日送过一个煤气中毒的人来医院,而且伤者住了一天院第二天需要继续治疗观察时却发现伤者和陪伴他的朋友在没有办理任何出院手续时就离开医院。医生于是将上述情况告知房东。房东一查发现李冬风这次在中山三院留的手机号码跟几天前一个煤气中毒病人的朋友留下的手机号码完全一样,怀疑李冬风是诈骗的,然后他就打电话报警。李冬风等人遂被抓获。 天河区检察院经审查后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天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冬风有期徒刑一年。 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医生反映,如果是煤气中毒,血液检查结果不一定呈阳性,而病人的结果呈阴性。依据其医学经验及化验结果,该送来的病人症状不像是煤气中毒,但因病人昏迷,其先以治疗煤气中毒的方式进行救治,然而,当其发现再次有病人出现类似病因时,遂怀疑为药物中毒而非煤气中毒所致,被告人李冬风因此被识破。骗子的骗术可谓高明,机关算尽,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据该案的同案人介绍,之前也曾以类似手法进行诈骗。而且诈骗时分工明确,几个人分别负责租房、吃药假装媒气中毒、发现朋友中毒要求房东送院抢救及向房东施压要求赔偿等等,得手后再分赃。租房的人往往跟房东谎称身份证没带或者合伙租住的朋友还没来到,行李又多,要求房东给他先暂住一晚再办租房手续。
乞丐 回复:无语,拿分闪人
tangjun830312 回复:楼上的干得好,我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