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亏了老人频遭儿子打

作者:aweictt1
内容:房子已经买了下来,不承想在入住了五年多之后,曾经的房主竟然又找上门:“我因为把房子卖了,总是被儿子打,你把房子还给我吧。”原房主一番话,让买房人目瞪口呆。   这套房子位于栖霞区一小区,原来的房主是郑老汉,买房人则是小殷。据小殷介绍,他这套房子是在2003年买下的,当初花了接近20万。“当时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快点入住,很省事。”小殷说,他当年便如愿住进了此房,并且交清了所有房款,可没想到现在郑老汉突然哭着找上门,硬是要收回房产。   郑老汉要收回此房,也有一肚子的委屈。郑老汉称,他多年前开始就和儿子有矛盾,为了防止儿子打这套房子的主意,他脑子一热便把房子卖掉了。可房子卖掉之后,郑老汉的日子也没舒服到哪里去:“儿子为此事总是上门找茬,还三番五次打我。   小殷几乎拿出了所有积蓄才买下此房,他自然不肯这么轻易再把房子交回去。小殷除了同情郑老汉的遭遇,内心也非常气愤。据小殷介绍,当初他买下了这套房子之后没多久,郑老汉其实就后悔了,因此迟迟不肯履行过户手续。最让小殷无奈的是,即使他好意将房子还回去,现在20多万根本就没法再买到像样的房子了。   据了解,其实该房原来的真实身份是公房性质,郑老汉也正是抓住了这一“把柄”才要收回此房的。郑老汉说,根据相关规定,公房出售条件必须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方可上市,可他与小殷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两证。双方至今未办理相关手续,故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郑老汉的说法也正是小殷担心的焦点:“其实郑老汉现在早就拿到产权证了,可他迟迟不肯陪我去过户,主要是现在房价高涨,他觉得这套房子卖得太亏了。”小殷说,这都是高房价下郑老汉利欲熏心惹的祸。日前,小殷干脆先告到了栖霞区法院,要求郑老汉履行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认为,郑老汉在出售该房屋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该买卖协议属效力待定合同。现郑老汉已取得该套房屋产权,协议已生效。郑老汉明确表示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小殷放弃违约金的主张,系当事人自愿,应予许可。小殷自愿在合同价款之外另行对郑老汉进行补偿,系当事人自愿,法院予以准许。法院最终判决郑老汉协助小殷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小殷则支付郑老汉一定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