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租房券,恐难租到房

作者:小兔
内容:“廉租房租赁补贴竟然被拿去喝酒吃饭。”广州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前日透露,据他们调查发现,一些享受廉租房补贴的家庭,并未把租金补贴全部用于租房。为此,市住房保障办计划改变货币补贴的发放方式,用租房券取代现金。   “安身”之后才能“立命”,这个词语对于那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来说,更具特别意味。这项措施意图很明确,确保补贴用于住房用途,让福利能到达真正需要的人身上。虽然这不免让人联想起以申请人是否使用手机等来为低保“设限”的一些地方政策,但能享受廉租房补贴的人也能拿到租房券,监管部门并没有完全剥夺他们吃饭以外“穷人有房住”的生活权利,这一点不必存疑。   问题在于,实际施行中可能有一些副作用,让租客和房东不能安居,或者租而不能安。监管环节一旦增加或者拉长,难度和成本自然就会增加,这是公共管理的常识。而现在“租房券”却似乎将监管部门原本肩负的一部分责任转嫁到了房东的头上。   每个房东都会心中盘算租金的性价比,说句老实话,如果我是房东,也不太情愿把房子租给那些用租房券来支付房租的人居住,因为收租的过程太麻烦了:收取了租房券后,还需要将租房券拿到指定场所,兑换成现金。   原本按时现金收租,或者去银行打一次簿就可以,却变成要奔波折腾;万一不走运碰上办事人员心情不靓,为了拿那笔钱吃了排头还得陪着小心。你说,这收租公收租婆的日子能舒心么?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者帮衬自己生意,只怕会敬谢不敏。   “租房券”的提法其实并不新鲜。翻查一下,美国早在多年前就针对经济窘迫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房补贴券。在制度设计上却没这么繁复,施行起来似乎也算简洁有效。   当然,事物总是向前发展的,对于老喜欢说以前怎么怎么样的人,有句调侃的话说得挺到位:“你以前穿开裆裤,你现在难道还穿吗?”不过,像我们改革前一些只覆盖特权者的“负福利”制度,以及现在福利不能“惠及其所”的受诟病状况,真的有很大改观吗?在对享受廉租房补贴者设立消费性限制之前,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等资格前缀的审查机制,是否已经做到公正透明?   且不说这些,在穷人“安身”和房东“安心”之间制造一道藩篱,就说明这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保障弱势人群基本生活”的经济问题。据说美国出台租房补贴券类似政策背后的理念是:穷人也要有“体面的生活”。咱这边的心理期待值其实没这么高,只要制度安排不填堵就行。租房券却恐怕会成为他们的心结——非要通过不经济、不快捷的途径才能获取应得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