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之“偷”
作者:皮皮兔
内容: 早上去收发室取报纸,无意间听见打扫卫生的阿姨和别人说她刚领的抹布叠的整整齐齐放在那里,不知道给谁偷了,随之我哑然偷笑了一下。
在回办公室的路上,不经琢磨起这个“偷”字。想起曾经学生时代学过的课文,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孔乙己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为什么“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也要奋力争辩呢?那么偷和窃到底有什么不同呢?那是因为:偷(媮),苟且也。《说文》 安肆曰偷。《礼记•表记》,孔颖达疏:“言小人安乐则其性情日为苟且。” 偷,古通“愉”。为什么一个“偷”字通愉快的“愉”呢?因为《論語》曰:“私覿,愉愉如也。” 对偷字的解释是:行苟且之事,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比如偷人、偷情、偷欢。我们再来看“窃”字:窃,盗自中出曰窃。《说文》窃与盗的意思比较接近:窃货曰盗。《荀子•脩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对窃字的描述对象是限于财物或者物品之上的,至少并没有偷人、偷情、男欢女爱的意思。你可以说偷人,但不能说是窃人,而只能说窃人之财。综上所述孔乙己对“偷”和“窃”是有精确的认识的。如果我们认为孔乙己窃取了几本书,就冠之以偷人、偷情的罪名,这实在是一件必须要申辩的要紧事情,难怪孔乙己“青筋条条绽出”也要说个明白。
现在对“偷”的理解即为盗窃,趁人不知时拿别人的东西。也就是你做一件坏事只有你自己知道,而别人都不知道,你小心翼翼的把别人的东西放在自己的兜里。想到这层意思,不经又想起时常听别人说的一句话“顺带不为偷”。在我看来,这句话也要看用在什么地方,如果你是在菜场买菜,顺便拿了别人几根香葱做配料,也许这就是不为偷吧,因为但凡卖家豁达些许,你直接索取,也是可以的。可是如果你是去参观博物馆,看见一古玩有意思,顺便就带回了家,恐怕这句话对此就不能苟同了吧。
“偷”字还真的很有意思,记得一句诗文“偷得浮生半日闲”,出自中唐李涉《题鹤林寺僧舍》(寺在镇江)。“终日昏昏醉梦间,忽闻春尽强登山。因过竹院逢僧话,又(作偷)得浮生半日闲。”其大意是指诗人路过一间竹林密布的寺院,无意间与一个和尚相谈了许久,这才发觉自己在浮沉奔波的人生中,又得到半日清闲。以致终日奔走忙碌的人,在茫茫人海中浮沉,偶尔抽空闲散心,实为难得。现今的生活节奏让多数人压抑的透不过气,总是抱怨时间太少,过的太快,无闲暇之时去清闲。其实静心细想,我们不是因为时间不够,也不是因为时间太快,而是没有合理的去安排时间,我相信所谓的劳逸结合将产生更大的效率。
O(∩_∩)O哈哈~鄙人此刻就是在忙碌之中偷得些许时间码点文字,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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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jun830312 回复:现在偷比窃轻些
因为现在偷人不算什么了
风栖梧 回复:不要听楼上的{:soso_e120:}
小小猫王 回复:怎么才能可以偷到呢{:soso_e120:}从来都没有,那个偷过,交代交代{:soso_e113:}
657342967 回复:呵呵 有道理
萂彦悦瑟 回复:O(∩_∩)O哈哈~怎么这个话到了你们这帮男人们的嘴里就搞成了这样。兔兔一时有感而发,写的多好。你们要向她学习,多写美文,少想歪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