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借鸡生蛋骗走4800元
作者:雅痞女王
内容: 一对聋哑夫妻,委托中介在福州三木花园租了套房子,交了4个月租金、住了37天后却得搬走。原来是“二房东”搞鬼,以转租为名,一次性骗了他们4800元。
吴先生和妻子都是聋哑人,在远洋路一带卖杂志。10月13日,他们看到中介福建泛联房产钱隆分店的租房信息后,通过该中介和出租人李春(化名)签了租赁合同,租期8个月,并预付3600元现金。11月18日,李春又收走一个月租金。过了2天,真正的房东吴女士找上门来,收房租。吴先生和妻子很吃惊,经过文字沟通,才知道李春只是吴女士的房客。
“合同中有规定,如果承租方擅自转租,我有权单方收回房子。”吴女士说。
昨日,吴先生和家人来到泛联房产钱隆分店要求赔偿,“支出中介费,中介公司应承担风险。”该店徐姓店员称,发布信息和接待吴先生夫妻的是两年轻店员,经验不足没和房主核实。而黄店长称,“店刚换了老板,当时此事不是他们处理的。”但出于道义,他们同意补偿1000元。
据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刘剑飞律师介绍,此事中介负有连带责任,中介必须确保出租人具有出租权。他提醒,在租房签订协议前,需细查房主产权证明和房主身份证,确保两证统一,并索取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出租人是房主亲戚或朋友等,应要求提供房主委托书和“同意出租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不可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