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后居委会和街坊争房产

作者:雅痞女王
内容:  家住武昌昙华林社区的一孤寡老人去世后,其远房亲戚放弃房产的继承权,而生前照顾过老人的居委会和邻居争起了该房产的继承权。目前,这一官司已经打到了市中级法院。   1997年底,昙华林社区57岁的居民潘某中风,由于他是孤身一人,就找到居委会,居委会安排专人照顾他的起居和治疗。不久,潘某去世,居委会负责潘某的所有后事。   潘某留下一处90多平方米的房子。由于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没立下任何遗嘱,远房亲戚也放弃继承。潘某所在的昙华林社区居委会提出:居委会对潘尽了生养死葬义务,应该拥有该房子的继承权。 居委会还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潘某无遗嘱,居委会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根据继承法,潘某的遗产应归居委会所得。”   然而,居委会至今没有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原来,潘某的邻居曾某共用一栋楼。潘某去世后,曾某就把潘某的房子上锁,且将自家的物品堆放在潘的房子里面。曾某认为:街坊邻居都照顾过潘某,凭什么房子就该居委会得?   2008年,居委会将曾某告上法庭。今年7月,中华路街法庭认为居委会与潘某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支持了居委会的诉求。 曾某不服此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