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卖房产玩人间蒸发

作者:雅痞女王
内容:日前,西乡宝兴花园上演新版《秦香莲》闹剧:“陈世美”偷卖掉夫妻共有的房产一去不归,致妻子和女儿无家可归。昨日,广东昂扬律师事务所杨崇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房屋交易有效,妻子可举报丈夫盗窃夫妻共同财产。   负心男偷卖房产后失踪   昨日,记者来到西乡宝兴花园,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受害者钟女士。钟女士告诉记者,11月5日晚上,她收到丈夫的电子邮件说:房子以34.8万元卖掉了,他已拿了17万元现金。第二天,中介工作人员和“新业主”会上门收房。“看到邮件后,我当即拨打他的电话,但始终没有人接。”钟女士声音哽咽。   据介绍,钟女士与丈夫1999年结婚;2006年,两人凑钱付了这套81.07平方米二手房的首期,房产证登记的是丈夫的名字。而在2007年底,丈夫饶先生与第三者生了一个女儿。两人的婚姻关系开始紧张。“去年10月,他以出差为借口一去不回,第三者也消失了。今年2月,他还到西乡法庭提起离婚诉讼。”钟女士称。   新业主催要房妻女无家可归   经创辉租售公司工作人员证实,去年年底,饶先生就以生意周转的名义挂出了这套房子,今年8月才找到了有意向的买家。负责人称,该房产买卖履行了合法手续,从法律角度而言,该房已属新业主所有。“我们并不清楚钟女士与饶先生之间的婚姻状况,中介也是受害者。钟女士不愿搬离,新业主催着交房,我们左右为难。”负责人很是无奈。   “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我绝不会搬出去。我现在没工作,如果连房子都没了,那我和女儿只能露宿街头……”钟女士哭诉说。   (报料人:赵先生;奖金:80元)   律师说法   可举报丈夫盗窃共同财产   广东昂扬律师事务所杨崇新律师表示,按照钟女士所述,买家与饶先生的此次房屋交易是有效的。钟女士目前可以做的是到法院起诉丈夫未经同意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法院在离婚判决时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划归女方所有。   另外,钟女士还可尝试到公安机关举报丈夫盗窃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追回被盗财物。同时,钟女士还可法院起诉丈夫犯重婚罪,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