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原副市长被判12年(转《安徽市场报》)

作者:x_sheng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cat 于 2009-12-17 14:03 编辑 [/i] [color=red]2009年12月17日[/color]  “我服判,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上诉”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有着“搓麻副市长”之称的马鞍山市原副市长吕金宝当庭表示不上诉。昨日下午,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145.3万元予以追缴,尚未追缴的赃款继续追缴。   按照吕金宝的说法,其从一个副市级领导干部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主要的原因是不慎交友、沾染恶习、放松和放纵自己。法院审理查明,吕金宝于1997年至2008年11月间,利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金家庄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马鞍山市大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衡顺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葛某某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1564152元、美元9500元。   昨日庭审宣判时,吕金宝一直低垂着头,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其显得非常紧张。在判决结果被宣读出的一瞬间,吕金宝抬了一下头,面部表情非常复杂。当审判长问其是否上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