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住房公集金是如何计算利息的?

作者:ch19861107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ch19861107 于 2009-5-16 10:10 编辑 [/i] [font=宋体][size=10.5pt]我不知道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计算利息的?[/size][/font]
ch19861107 回复:公积金有关利率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度结息,结息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的7月1日为结息日,计息起始时间为住房公积金在受托银行缴交入账之日为准。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归集的(即上年6月30日前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所结利息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注:目前银行执行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利率为1.71%,活期存款利率为0.7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执行,其公积金使用按规定只能是职工购房、贷款以及退休提取。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年利率为3.96%,5年以上年利率为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