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作者:ch19861107
内容:[font=Tahoma][size=10.5pt]
[/size][/font][font=宋体][size=10.5pt]我女朋友工作单位在南京,我的在马鞍山,我们准备在南京买房结婚,我交了三年了,没提取过,用她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还吗?现在的账户上的钱可以用来付首付吗?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size][/font]
ch19861107 回复:1、如果你们已经结婚,并且她的公积金不足以偿还住房贷款情况下,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2、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必须签订合同、交清首付后才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
3、你提取公积金,先由单位为你开具《马鞍山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若是购房提取,须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的银行交款凭证(或全额发票、房产证)、结婚证等资料,若是还贷提取,须提供借款合同、还贷存折(有近期还款记录)、结婚证等资料。有什么疑问可以拨打236226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