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女童上课致残 学校推脱责任 我该怎么办?
作者:左岸右移
内容:我女儿2012年10月10日在马鞍山珍珠园幼儿园上课排练时被其他小朋友推倒严重骨折,在南京儿童医院做了两次手术。才把胳膊接上。珍珠园园长事后对赔偿的事只字未提,每次都是我们家长主动去找园方,前后都不下于十次了。当事责任老师老师态度恶劣,说胳膊掉下来才能赔偿5000元,在讨论赔偿问题时说了不下于三次不可能,你们起诉去吧,有录音为证。作为一位幼师可以这样说话不考虑家长的感受吗?师德何在,人性何在。园长不知从哪里找了一个自称是律师的人,态度极其傲慢,如果不是本人劝阻,本人的家属必然与其发生冲突。此人自始至终未向家属出示任何有效证件,和委托协议。
如果园长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那就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注一下此事。
我女儿现已构成伤残,有伤残鉴定书为证。
随遇而安MAS 回复: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学校的管理责任是推不掉的。
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学校的监管责任决定了其必须对孩子受伤负责任!
离歌 回复:找司法鉴定告幼儿园
xbg110 回复:要是我 说了一遍没有的话我直接法院起诉去 不跟他们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