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住宅层面积不做计价的规定问题

作者:aweictt1
内容:普通住宅楼基本上每层住户就能公摊掉本楼层的楼梯、电梯井而不必分摊其它楼层的公摊面积;而有底商的商住楼来说,由于楼下有底商结构,有底商结构的楼层因为无本层住户分摊本层楼梯、电梯井,就让楼上的住户分摊非本楼层的面积了。所以商住楼的每户住户的公摊面积就相对普通住房楼公摊大2-4平方米不等的建筑面积叫“非住宅层公摊面积”。 如果取消此文,对购买商住楼的购房者更不公平的,除非今后售房按套内面积计价,不论公摊面积大小,北京就实行了,这才彻底地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