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原主任“陈某”贪污被判刑三年

作者:小蚂蚁
内容:看完了昨天[url=http://www.mas138.com/blog/maanshan/dingtaixincai.html][color=#810081]鼎泰新材上市的消息[/color][/url],今天我们读一则来自中国法院网发表于10小时前的消息:[url=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002/08/394684.shtml][color=#810081]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原主任贪污被判刑[/color][/url]。原文如下: [color=#ff0000]中国法院网讯 辽宁省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副主任陈某“生财有道”,利用负责该单位教辅资料销售便利,在向对方业务经办人支付回扣的过程中,采取虚报回扣数额的手段,悄悄地将单位50000元公款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陈某向相关业务单位经办人员承诺可以给其回扣,并虚开发票套取公款30000元欲支付回扣款。后因对方均未提及回扣一事,其遂将该30000元据为已有。2007年6月,陈某在支付马鞍山市某小学教导处主任王某回扣款17000元过程中,将回扣款数额虚报为27000元,其中10000元被其收入囊中。2008年2月,陈某在支付马鞍山某学校初中部副主任何某回扣款25000元过程中,将回扣款数额虚报为35000元,其中10000元被其占为已有。[/color] [color=#ff0000] 陈某在侦查机关尚未掌握其贪污事实前,主动交代了其主要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color] 看完了么,我有一个疑问,辽宁有马鞍山吗?好像有个鞍山而已。但是权威的中国法院网的文章标题就是[url=http://www.mas138.com/blog/maanshan/xinhuashudian.html][color=#810081]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原主任贪污被判刑[/color][/url],我们且假设是编辑姐姐打错了字把鞍山打成了马鞍山,但是这句呢“日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辽宁鞍山也正好有“花山区人民法院”?恐怕不是巧合吧,姑且把文章第一段的辽宁省改为安徽省“陈某”“生财有道”的地方我们应该才算找到了。 第一个疑问解决了,我还有第二个疑问,文章标题称其“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原主任 ”,文章里又称“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副主任”,到底是主任还是副主任啊?你们搞什么飞机啊,搞的人家肚子都大了都想不明白。第二个疑问没解决我又出来了第三个疑问,马鞍山新华书店教材发行部原主任到底叫什么呀?已经一审定罪了,为什么文章里还称“陈某”,他又不是我的儿子你给他留什么面子啊你。还有,他贪污的钱款总共是5W元,为什么“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起码全部没收嘛,嘴上说没钱怎么可以信呢,可以学习韦小宝去抄鳌拜的家啊,说不定还能抄出好几个老婆来呢。但是文章的最后一句呢,“退缴了全部赃款”,哎,搞的人家奶子都大了。搞什么飞机大炮嘛。 其实那个陈某你太傻嘞,贪污5W判3年,你丫一个不知道是主任还是副主任的职务好好工作3年工资都不止5W,何苦呢。是被举报?还是捏虫给鸡看?
skiden 回复:这个的确有点难解释了
洪亮 回复:我就喜欢看这样的新闻,哦~
Moo、 回复:有深意。。好好揣摩下
龙炎飞 回复:恩 按照文章说 追缴应该是罚款 还有5W元是积极退赃 应该这么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