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安徽马鞍山?!
作者:欧阳北北
内容:[size=5]东部地区(6个) 辽宁省鞍山市、 上海市、 江苏省镇江市、 福建省厦门市、 山东省潍坊市、 广东省深圳市 ;
中部地区(6个)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 河南省洛阳市、 湖北省鄂州市、 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区(4个)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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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color=purple]新医改带来困惑:拿基本工资的我 只能“基本”的病[/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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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尽管有官员称在中国看病是最不难的,大概是出于精益求精、好上加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卫生部等五部委今天正式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须以公益性为核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从九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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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据称,此次医改要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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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一看,这次的医改就是为咱老百姓谋福利的。只字不提要满足那些享受“副县级”、“正部级”之类的“医疗待遇”的公仆们的医疗服务需求。可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那不是光说不练的。[/size]
[size=5]不过呢,在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前,加了个“基本”两字,倒是不知这“基本”是什么含义?[/size]
[size=5]哪些病是基本的?哪些病又是不基本的呢?[/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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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看来这基本、不基本的大有讲究的。象中国的医疗体系,按“副县级”、“正部级”分出那么多等级的“医疗待遇”,估计也是从不基本里划分的吧?[/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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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5]咱老百姓干着基本的活,拿着基本的工资,最好呢是不生病,万一生病,看来那也只能生基本的病。[/size]
sashimi 回复:其实我还是没看明白。到底这次医改是什么意思?
zwspfb 回复:想说爱你并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