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房[2005]33号风波 业主力量“够狠”
作者:欧阳北北
内容:[size=15px][size=15px][color=red] [color=#0000ff][size=12px]概要:席卷全市的马房[2005]33号文事件,在2009年底引起了轩然大波,波及马钢康泰、世贸壹品、西湖花园、金汇城市花园、春晖家园、格林春天、江南御花园等多个小区,有的小区甚至多次爆发“群体性事件”,用事实说明了现代社会业主联合的力量。[/size][/color][/color][/size][/size]
[size=15px] [size=15px][b]何谓非住宅层公摊面积作不作计价面积[/b] [/siz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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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14日马鞍山房管部门颁发了一则文件,名为马房[2005]33号文,文件中规定“非住宅层楼梯公摊面积不作计价面积,在认定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时,不计面积,但仍计入单套建筑面积。”所谓非住宅层公摊面积,就是普通住宅楼每层住户都要公摊本楼层的楼梯、电梯井而不必分摊其它楼层的公摊面积;而有底商的商住楼来说,由于楼下有底商结构,有底商结构的楼层因为无本层住户分摊本层楼梯、电梯井,就让楼上的住户分摊非本楼层的面积了。所以商住楼的每户住户的公摊面积就相对普通住房楼公摊大2-4平方米不等的建筑面积叫“非住宅层公摊面积”。而这则文件虽然早在2005年就颁发了,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用时下的网络流行语来说,就是长期处于“潜水”状态,开发商一直还是将非住宅层公摊面积计价了,并摊给了业主。 [/size][/size][size=15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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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5px] [b]马房[2005]33号文如何浮出水面?[/b]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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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世贸壹品突然给该小区的部分业主“退钱”,事出蹊跷,大家都想一探究竟。原来是一位世贸壹品的业主曾经买过国际华城的房子,知道马房[2005]33号文的存在,清楚马鞍山非住宅层公摊面积作不作计价面积,当年在国际华城的购房合同中这部分面积没有计价,而在世贸壹品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把这部分面积算做了公摊。于是该业主便找开发商讨说法,消息很快就一传十十传百,在业主中传开了,开发商也在短期内进行了退款。但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从文件可以看出2005年7月14日后建设的住宅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于是很多其他小区的业主得到消息后,确认了自家也存在这样的情况,纷纷找到开发商,索要退款,一场席卷全市的马房[2005]33号文事件爆发了。 [/size][/size]
傻子才悲伤 回复:我家的房子就存在这个问题 但是开发商不予解决,一直再拖
、dear· 回复:要怎么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