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海拒不赔偿时代广场业主非住宅公摊面积问题
作者:ch19861107
内容:根据马鞍山2005年7月14号33号文件文件规定“非住宅层楼梯公摊面积不作计价面积,在认定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时,不作面积,但仍计入单套建筑面积。”,海外海时代广场的业主找开发商协商时对方拒不赔偿非住宅层公摊面积费用,说时代广场是公寓不是住宅为理由拒不赔偿,但是马鞍山市富达人才公寓不是住宅?康泰嘉园不也是公寓还是50年的公寓都赔钱了,海外海时代广场还是70年的,难道海外海给市领导贿赂,帮他们隐瞒此事,作为一个企业因该有社会责任感不能失信与民,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还特意就国计民生问题反复强调,难道海外海要凌驾国家法律政策之上,望马鞍山市领导能解决此类问题。
并投诉海外海名筑时代广场3栋(湖西路市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农贸市场改成洗澡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