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件简单的事情会这么难?
作者:欧阳北北
内容:最近很郁闷,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很简单的一起交通事故。可由于对方的身份很特殊-----------警察。
某年某月某日的一天下午,天空下着小雨,我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在自己的车道里正常行使,突然一辆小轿车操作不当逆向向我驶来,就这样事故发生了。幸运的是我没有受伤,只是惊吓了一下。可是我的衣服和我心爱的电动车却坏的不像样子。稍后我拨打了110报警。交警很快来到了现场。拍了照片,勘察了现场,询问了事故经过。作出了对方负全责的事故认定.并在现场口头调节了事故,对方答应帮我修复车子,并赔偿我的衣服。我拨打了所购车辆车行的电话,车行很快来人帮我把车子拖到修理部,我并口头告知了肇事方车行的维修地点。
之后我两次和肇事方到交警大队进行了面谈,一次是衣服的赔偿,一次是车辆的费用问题。
第一次到交警大队和肇事方谈衣服价格的时候,对方告知我以前他是干交警的。事故他懂,叫我不要乱要价。我听后,也挺高兴的,心想,他懂,会有利于事故的处理。在交警大队交警的调解下,衣服赔偿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第二次见面,是我心爱的电动自行车修复好后,车行打电话给我,随后我打电话告知了肇事方和处理事故的交警。交警告诉我和肇事方第二天下午三点到交警大队面谈。第二天我准时来到了交警大队,可肇事方在开会,近四点才来到交警大队。见到肇事方,肇事方说车行的修理费用超过了保险公司评估的费用,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认账,他也不认账。我听后,也明确了自己的态度,我不管保险公司的评估,也不管车行所用的费用。只要你帮我修复车子就可以了。交警对我们双方作了调解。结果调解不欢而散。
事情过去了二十天了,我心爱的电动自行车也修好了十来天了,可由于肇事方不主动的来交车辆的维修费用,导致我无法将我心爱的电动自行车骑回家。我的出行只有靠11路了。
我想说的是,肇事方没有一个电话打给我谈车辆修复事宜,难道事情就这样算了?这难道是一个警察(肇事方)对一件事情的处理态度么?
[font=黑体][color=red][size=5]请大家来谈谈!我该怎么办?[/size][/color][/font]
一骑绝尘 回复:{:4_167:}。。。。。。。
许娟 回复:我无语!谁让对方是交警呢~!呵呵~·~
aonoxiji 回复:[i=s] 本帖最后由 aonoxiji 于 2010-4-9 13:23 编辑 [/i]
人治,权大于法是不争的事实,可以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我想肇事者至少还是要脸的~~~~~~~~~~
lsn 回复:比较烦!!!!
wyan 回复:只能说祝你好运了!
蚂蚁牙黑 回复:肇事方是在刻意逼你承担他的过错。
只要在交通事故案件责任认定书上写的他是全责的话,就是他全赔,即使是车辆的损毁修理的费用也是由他来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和修理店谈修理费用,你只管拿车走人。
估计他交的不是全赔险,想让你掏一点,不要睬他,保管好交通费用票据,去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