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就叫“聘用制”吗

作者:在乎谁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在乎谁 于 2010-4-11 08:31 编辑 [/i] “聘用制”既然是一套制度,就当然要包括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透明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不能只剩下“签聘用合同”这一件事 [size=0px]( \0 A$ l; g# t" b* T) u) G( e/ Q[/size] [size=0px]2 Z' n, M- H( t3 y6 ]: d; O[/size]   近期,各地事业单位改革的新闻屡见报端,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这些信息与舆情,不难发现,人们对事业单位的改革有更高期待。 [size=0px]V$ x$ y0 Q \- T- `7 @[/size]   纵观各地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举措,基本都把“建立全员聘用制”作为改革核心与关键,希望通过“能上能下”的聘用,打破“铁饭碗”,告别职务终身制,摆脱事业单位各种官僚习气,实现用人上的公平公正。来自人保部的数据称,截至2009年底,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比例为80%。[size=0px]5 J1 s& t- K9 W. x. x( g. p" P[/size]   从统计数字来看,改革推进颇为顺利,改革前景值得乐观。但几天前媒体曝光的“突击特批”事件则给了我们极大警示:广东和平县县长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正式实施前,突击特批200人进入事业单位。当事人虽否认特批为收钱,却承认特批是因为求情者太多。求情者大多数是当地的干部和老领导,“得罪不起”。这番高论,反映出一个严峻的问题:在公务员公开招考“门槛”抬高之后,事业单位成了一些人安排子女就业的好地方。温州市龙湾区甚至公开发文,以“为稳定干部队伍”的名义安排干部子女进事业单位就业,引发舆论哗然。 在有的地方,事业单位常常成了“唐僧肉”,有权的有钱的有关系的,都想分一杯羹。现实中,一些事业单位的聘用,仍然是自行确定名单后打报告给“有关领导”审批。只要“大笔一挥,想用谁就用谁”,所谓签订合同之类,不过是走个过场。 可见,实现全员聘用固然重要,但解决怎么聘用的问题更重要。表面签合同、搞聘用容易,但实现公开、公平的竞争聘用则很难。因此,从一开始就应对改革难度有充分估计,对改革纵深有充分设计。[size=0px]+ g2 I8 `; b3 z* n/ B: m O[/size] [size=0px]; X: ?2 H1 t8 ]. t& a# F( B! T7 i[/size]   “聘用制”既然是一套制度,就当然要包括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透明监督等一系列的措施,不能只剩下“签聘用合同”这一件事。为什么有的地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之前,把亲朋好友疯狂地往事业单位里塞?就是他们从《办法》中看到了一旦公开招聘,按照考试、面试、公示等一套程序,他们的关系背景可能失效。[size=0px]( D6 s7 U& G) x[/size]   事业单位改革的要害,就在于探索一套程序制度,触动权力就业、官僚铁饭碗等根本性弊病。改革难免要触动既得利益,如果只有乐观数字,一切都风平浪静,就一定要警惕——改革是否遭遇了“变通”,政策是否遭遇了“对策”?此外,既然事业单位带有浓厚的行政依附色彩,就应该考虑以管理公务员的方法,确保公开公正,比如用人状况完全公开,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等方式实现社会监督。总之,只有全套的、货真价实的公开聘用改革,才能激活“以岗定薪”等其他各项措施的“内涵”,才能满足国人的殷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