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3·15时代 “连廊热线”房产维权为您支招
作者:亚由每文
内容:作为一种大宗消费商品,房子对于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巨大,不少消费者花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购买房产,却被开发商整得“焦头烂额”。为了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在后3·15时代,本期“连廊热线”将继续为您推出“房地产维权秘籍”,以购房者的真实经历为案例,教你如何避免陷入圈套和陷阱。
房屋质量有问题 开发商坚称先办入户手续再交房
【案例】
市民彭女士在中北路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1月份该小区交房,到了交房那一天,她来到售楼处,但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带她去看房子,而是告诉她必须办完相应的入户手续后才能看房。为了能尽快看到自己的房子,她在售楼处工作人员的要求下签了字。
拿到新房钥匙打开房门后,彭女士却发现新房室内墙面、地面起沙较为严重,入户门锁有问题,墙面水泥沙浆强度不够,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她立即提出拒绝收房。但物业表示,她在看房前已经在交房单上签了字,只能帮忙维修。
【支招】
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要交付的楼盘往往存在着或大或小的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工程未完工、墙面渗水、装修用材未达到承诺标准、公用设施未建设或者不能交付使用等。但开发商却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完美的交房流程:业主要交面积补差款和半年物业费,有些开发商甚至要收取产权证代办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一揽子款项,并让业主在交房单上签字后,才能验房收房。
等到业主看到新房发现问题,为时已晚,只好与物业交涉,而物业根本无力解决这些问题,只好推脱给开发商,造成消费者吃“哑巴亏”。
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是业主投诉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小到一扇门窗,大到整个建筑,都会给业主生活带来不小的麻烦。而房屋质量纠纷,解决起来又是个“老大难”问题,涉及赔偿就更难。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常见的质量问题往往敷衍了事,不解决根本问题。对于一些严重的质量问题,业主又很难出具权威证明,因此很难得到开发商的赔偿。
专家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业主绝不能妥协。首先要根据合同,和开发商交涉,业主间也应达成共识,联合起来,增强同开发商交涉的力量。如果开发商拒绝改正,要做好处理纠纷甚至是打官司的准备,并选出代表同开发商周旋,直到问题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