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姊妹花组织传销被判刑

作者:nancy
内容:80后姐妹花从外地来马鞍山组建传销组织,先骗家人,后骗他人,两年未到,骗了40多人,涉案金额达90余万。4月12日,记者从花山区法院获悉,非法传销组织人员潘丽、潘琴已被判刑,受到应有惩罚。 2008年,21岁的潘丽和27岁的潘琴从老家湖州来到马鞍山,开始非法传销。她们以“找工作、做生意”为名,将亲戚、朋友、同乡骗到马鞍山,先通过安排上课、集会交流等方式洗脑,诱惑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然后告知这些人,加入该组织必须购买至少一份3800元的“登喜路”西装或者“雅邦”化妆品。加入后根据其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购买份数等情况安排“职务”,逐级提成。作为传销组织马鞍山地区的总负责人,潘丽将所有传销人员统一安排在租住的民房内,定期不定期的召开“主任经理会”,布置任务,检查组织状况,督促人员发展工作。 法院审理认为,潘丽、潘琴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万元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3万元。 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钢城百姓 回复:害人又害己!!!
小鱼儿 回复:传销就像毒品一样,远离它!!
一骑绝尘 回复:人才,可惜用错了地方
蚂蚁牙黑 回复:倒过来的金字塔终究是会垮的,害人害己
快乐炕大饼 回复:珍惜生命,远离毒品{:2_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