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言弃的漫长追凶路

作者:nancy
内容:4月20日,当涂县交警大队经过历时一年零两个月的艰苦调查走访和大量细致的取证工作,准确锁定并成功抓获当涂县“2009·2·2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宣某(男,24岁,当涂县石桥镇马桥居委会居民)。目前,宣某已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整个案发经过。 案发雨夜 2009年2月23日晚7时15分,当涂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县局110处警指令称:位于石桥镇普济村的鲁家庵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行人受伤,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冒雨赶至案发现场,并迅速展开细致的现场勘察工作。 2月24日上午,从医院传来不幸消息:在事故中受伤的吴某(男,61岁,石桥镇马桥普济村村民)经抢救无效死亡。 搜寻蛛丝马迹 鉴于案件性质升级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当涂县交警大队随即成立“2009·2·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经过讨论和分析,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唯一物证——标有“大运”字样的塑料标牌,专案组民警一致认为:应当从“大运”摩托车入手,以案发地周边的马桥、石桥和塘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大规模排查,逐一见车见人。 时间转瞬即逝,三个月过去了,围绕案件开展的调查走访等工作都毫无进展,案件侦破陷入困境。于是,专案组于2009年5月25日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在此次案情分析会上,当涂县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判断:虽然基本排除了本地车辆肇事的可能,但“2009·2·2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案发于晚上,本地人作案的几率相当大,这样就形成一个交叉点——本地人驾驶外地籍车辆,提议把排查范围扩大到当涂县周边地区的芜湖县、高淳县及郎溪县,特别是要把外地转卖至我县的“大运”摩托车作为重点进行排查。 锁定肇事真凶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9年11月18日上午,在离案发地约2公里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的走访过程中,专案组民警捕捉到一个重大信息——石桥镇马桥居委会居民宣某曾在案发前有一辆“大运”牌摩托车,且在案发后再没有见到其骑过这辆摩托车。随后,专案组民警对宣某的社会关系人展开了调查。在搜集和固定充分的证据后,当涂县交警大队于2010年4月20日向宣某正式下达了书面传唤。面对办案民警环环相扣的讯问,宣某心理彻底崩溃,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整个交通肇事过程。 案件真相大白 2009年2月23日晚7时许,宣某从当涂县塘南镇“邰桥人家”饭店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在沿围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石桥镇普济村鲁家庵路段时,因避让前方行人吴某采取措施不及,左侧手把撞击其后背,致使吴某倒地受伤。事发后,宣某发现伤者趴在地面上不能动弹,迅速推着肇事摩托车逃离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在居住房屋的地下室内。此后,宣某又用锯条把摩托车锯断,当作废铁处理掉,意图销毁物证。但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宣某最终还是没有钻出“疏而不漏”的法网。
残风雪月 回复:向警察同志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