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利变脸逃责 工商局拖延不查

作者:扁扁
内容:[size=5] 因马鞍山市金伯利钻石专营店不买保险、不签合同、拖欠加班费等,2009年7月马鞍山金伯利职工陆陆续续的与其打起了劳动官司,先是经过劳动仲裁,后是诉至花山区法院。在其中一金佰利职工诉至法院到2010年4月份开庭时,才得知马鞍山市金佰利钻石专营店早在2010年2月之前,就已经到花山区工商局将原有马鞍山金伯利钻石专营店的字号进行了注销,同时以雪萍珠宝的新字号进行了注册并顺利的办理了工商执照。 为了明确个体工商经营户在对原名称进行了注销之后,重新换个名字又进行了注册,(商店的名字、法人都换了)但是经营场所的门头(商店招牌)是否可以继续挂原来的名字?也就是工商执照与门头不符这个问题,特地发帖到马鞍山市政府网,以公开的方式向工商局进行了咨询。很快,工商局的答复就出来了: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依法可以申请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由此可见,个体工商户经核准后的名称与商店门头招牌应该保持一致,适当的简化也必须与经登记核准的名称在字号上保持一致,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产生误解。 投诉人可拨打12315或直接到当地工商所举报,将该个体工商户具体的名称字号和经营地址告诉工商所工作人员,工商所将根据举报现场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名称字号的行为,予以纠正直至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工商局的答复可谓是认真详细,可是遗憾的是,在发帖人随后对金佰利的违规现象投诉发帖至马鞍山市政府版时,却发现此贴石沉大海销声匿迹了,而金佰利依然挂着原有的招牌照常进行经营活动没有任何改变。2010年4月8日已经注销掉的马鞍山金伯利钻石专营店还在马鞍山伯乐网和马鞍山人才网以马鞍山金伯利的名义张贴了了为期2个多月的招聘启示。 任何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金佰利在打劳动官司期间,悄悄的对原字号进行注销的行为,是想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工商局的答复,工商执照与门头是应该保持一致的。在工商局看到此投诉帖的时候,工商局的领导们,你们行动了吗?[/size]
社会太黑暗 回复:这个社会之所以黑暗,就是违法没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