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文苑实景图

作者:t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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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19861107 回复:[i=s] 本帖最后由 ch19861107 于 2009-4-21 08:51 编辑 [/i] [b][color=darkorange]泰和文苑实景图[/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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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信鸿函 回复:★违规房改收益颇丰★福州烟草纪检组长陈艳红发财又升官 近期福州烟草党组成员、正处级的陈艳红副经理又完成了一项壮举:将企业提供给交流干部周转房再次进行房改,我们听闻后既惊诧不已,又义愤填膺,质疑点如下: 一、陈艳红1999年已在福清(福州下辖)参加房改,具体地址是福清市原融城镇利桥路24号展宏宿舍楼502室, 面积达132平方米,2010年1月又将福州烟草座落于福州市晋安区香槟路20号2座701单元再次房改收入囊中。 二、2005年陈艳红上调福州烟草时已停止实物分房,企业为其提供的香槟路宿舍属周转房,怎能据为己有并进行二次房改? 三、福州市政府规定2009年9月30日为公房房改的最后期限,陈艳红仍于2010年1月完成房改,越过政策期限完成房改如何运作?是否存在内外勾结? 四、房改需提供所在单位本人未参加房改证明意见,其已参加过房改,谁又为她开具了未参加过房改的有关证明资料? 作为纪检组长在台上左一口廉洁,右一声规范,想不到在其主持福州烟草工作的末期竟假公济私,侵吞国有资产,二次房改再次获利近百万,2010年3月又被提拔为正处级,真是发财后又升官! 热盼有关领导和部门主持正义,严肃查处上述事件,斩断伸向国有资产的黑手,我们拭目以待。 福州烟草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