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在街头公示“小姐”“嫖客”实名

作者:核子动力蚂蚁
内容:[attach]100802[/attach] [b]长江商报7月17日报道 [/b] 连日来,武昌卓刀泉南路和雄楚大道交叉处的陈家湾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多名涉黄落网人员被警方实名曝光。 [b]“小姐”“嫖客”被公示[/b] 昨日早晨,暴雨后的陈家湾一片泥泞,几名中年男子正在看墙上的公告,其中一张7月7日发布的公告上,公布了小姐和嫖客的姓名、年龄。 6月24日晚,洪山公安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在陈家湾公交站背后小巷处一个招待所,现场抓住一对卖淫嫖娼人员,同时抓获的还有小名“胖子”的休闲屋老板陈某。 警方实名公布了涉黄人员姓名和年龄。如“小姐”廖某20岁,嫖客陈某31岁,二人被处以一年收容教育。“胖子”因收容妇女卖淫被治安拘留15 天,7月6日则因涉嫌收容卖淫罪被转入刑事拘留。收容卖淫的休闲屋老板娘杨某逃走,已被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 [b]居民为实名制叫好[/b] 对于这次实名制公告嫖娼卖淫人员,陈家湾居民纷纷叫好。 老刘一边看公告一边摇头,几年来,他一直为陈家湾涉黄的不良名声感到羞愧。他说,正是这些人员及靠此赢利的“缺德分子”让陈家湾蒙羞,“卖淫太可耻了,就该实名制,让人们都鄙视他们!” 商户王女士看着公告上的名单说,廖某年仅20岁,太年轻了,小小年纪就不学好,做出这种可耻事来。她希望警方加大力度净化,环境同时也对年轻人进行教育。 [b]警方号召市民举报[/b] 当前,重庆、北京等地扫黄行动受到社会的称赞,陈家湾扫黄是否预示武汉警方将掀起一轮扫黄大潮? 洪山公安分局表示,警方多年来一直很重视扫黄打黑,目前,警方在公告上公布了派出所电话和责任民警方惠文的手机号码。 警方表示,将加大力度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卖淫嫖娼窝点,承诺对举报卖淫嫖娼的市民保密并奖励。 [b]不合【请不要乱说话,词语被禁止】[/b][b]不合适?[/b] 警方对小姐嫖客实名曝光,在大多数居民的赞扬声中,也有不少人表示,如此公示似有不妥,行政处罚决定能不能这样四处张贴?被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件中能不能使用真实姓名? 从事法律事务近20年的顾律师认为,张贴治安处罚决定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因为违法行为属实,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李律师则认为,根据行政法原则,行政机关“法无授权则不能为”。现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一定要公开行政处罚文件,也没有授权行政机关进行公示,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退一万步说,即使该行为不违法,作为一种宣传手段,也应隐去真实姓名。”他认为,行政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处罚结果只需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四处张贴有侵犯他人隐私之嫌。
diananfeifei 回复:最近蚂蚁都不发大大大原创帖了:dizzy:
超级玛丽 回复:不人道啊。。。
一骑绝尘 回复:即使犯法了,有法律来制裁,不应该不尊重人犯的隐私权
sanys 回复:[b] 嫖客···[/b]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quote]最近蚂蚁都不发大大大原创帖了 [size=2][color=#999999]diananfeifei 发表于 2010-7-17 10:13[/color] [url=http://bbs.masy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88512&ptid=53666][img]http://bbs.masy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今天我憋了一个...欢迎批评指正:lol
快乐炕大饼 回复:{:4_162:}{:4_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