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套房子被卖了4次 那它到底归谁所有?

作者:wql0913
内容:法院:给最早签合同的人   后面被欺诈者可要求“1+1”赔偿   同一套房子,谢有才先后转给了4人,“一女多嫁”的招数,被他发挥到了极致。   昨日,因为其中一位当事人起诉,他被法院判决“1+1”赔偿对方。   一房转4人,这人真“有才”   2005年2月,许昌市民谢有才承建了当地某公司一栋住宅楼。   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将其中的15套房屋卖给谢有才。2005年3月,谢有才将其中的一套卖给了张三,张三在交付了5.6万元房款后装修入住。   10个月后,谢有才与李四签订合同,将已卖给张三的房子又卖给了李四,收取了52858元购房款。   2008年7月,谢有才又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办在了王五名下。   同年12月,谢有才再次与赵六签订协议,将这套房子抵押给赵六。   因始终得不到房子,李四、王五、赵六便多次找谢有才讨要,谢有才一房多卖的行为浮出水面。   今年3月,李四将谢有才告上法庭,要求谢有才交付房屋,否则,赔偿其双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