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家关心的房产使用年限的一点浅见和总结
作者:wj9264
内容:先谈谈中国的土地出让条例中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先让同学们有一个认识。再谈使用年限对房价的影响。
●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它综合类性质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6、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的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还有“军产房”目前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该类型房产多数集中在有驻军的城市}。
7、还有一部分特批地,这类用地,多数不会流落到民间。只有一些特权阶层可以通过特殊方式取得,所以同学不必关心。
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早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成熟,一些商品房曾出现50年使用权。这问题其它城市都存在同类问题。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市民在购房时,只购买了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而土地使用权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具体的土地使用年限根据不同类型的土地,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规定。(参看上文中的使用权与年限)
土地使用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政府将土地出租。
市民在购房时所得到的土地权益、房产权益流程如下:地产开发商从当地政府手中一次性租下(拍买到)整片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政府的规划,在这片土地上建房。然后将建筑物与分割到每户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出售。
市民对所购房屋拥有两种权益:1、建筑物的所有权。2、建筑物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参看上文中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市民可以将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合并转让。
●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与房价的关系
例:以同一套房子,100平方米,一次付款(7000平方米)算。看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与56年的土地使用权。计算总投资收入、实际房价、每年的折旧总价。(以月租金4000元为例)。
投资总收入:4000(月租金) X 12 X 56(年) = 2688000元。
4000(月租金) X 12 X 70(年) = 3360000元。二者相差672000元。
实际房价: 7000(元平方米70年) X 100(平方)
7000(元平方米56年) + (7000 X 0.2) = 8400元平方米 X 100平方米
(56年的房产与70年房产相比,少了20%的使用年限)。
每年的折旧总价:700000(元)70年折旧 = 10000年。
700000(元)56年折旧 = 12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