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10年成了别人财产 南山9套合资房产权纠纷
作者:wql0913
内容: 冼旭辉于2000年购买了一套合资房,十年来他与其他业主一直在为办理房产证而奔波,可前不久的一天下午一群彪形大汉突然而至不由分说将屋子里的家具、衣服一顿乱扔,其中一名大汉举着一个红本本说“这是我的房产证,我现在要收房!”洗旭辉就这样被强行赶出了家门。
连日来,南山工业村南兴公寓的多家住户遭遇了冼先生相同的命运,或接到了要求强行搬离的通知或被强行逐出家门。被驱逐的住户昨天对记者表示,十年前他们分别花了数万元至十多万元不等,购买南兴公寓的房子,签了合同但未取得房产证。让冼旭辉等住户想不通的是,他一直在为十年前买的房子申办房产证,这套房子怎么一下变成了别人的呢?纠纷发生后,南山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数名大汉强行收房
冼先生称,他是湛江人,2000年花十多万元在南山区南山工业村南兴公寓,购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约100平方米的合资房。他当时跟合资建房的一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十多万元购房款,“十多年来,我一直在为申办房产证而奔波,但一直没办下来。”冼先生说,当时只签了购房合同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没想到的是,因此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接着一个的麻烦事:购房没多久,集资合作建房的两家公司深圳南房利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南房利公司”)与长兴电器(深圳)制造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公司”)发生纠纷,导致洗旭辉等100余住户办房产证的愿望落空。
2006年9月4日,冼旭辉等人接到一份由广州铁路法院下发的公告,公告称,南兴公寓已经由被执行人南房利公司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长兴公司,“凡未经该公司许可而居住在上述房产内的用户,请于本公告张贴之日起7日内,自行搬迁”。
“直至数名大汉前来强行收房,我才知道我签了购房合同、住了十年的房子被卖了,而且买受者还取得了房产证。”冼先生说,前来收房的一名大汉称,他们是受持有9套房产证的新业主委托前来收房,这些房子是从长兴公司购得的。冼旭辉本想与收房方理论,怎奈收房者人多气盛,只好含恨离家。
合资房产权起纠纷
“我认为这是典型的一房两卖,我们从南房利公司购买了合资房,有购房合同为凭,我们正在申办房产证,没想到房子又卖给了他人,而且还取得房产证。”冼先生介绍。事实上,关于南兴公寓的产权问题,早在1998年5月29日,长兴公司就和南房利公司签署过一份《投资兴建南兴公寓宿舍楼合同》。在合同中公司双方协定,长兴公司负责提供南山工业村建设用地,而南房利公司则负责提供建设资金,南兴公寓的产权归南房利公司所有。但后来由于资金链出现问题,南房利公司在1999年10月12日,又另外和阳东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协议。协议书规定,由南房利公司负责同长兴公司理顺合同关系,阳东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则负责南兴公寓建设的全部工程款及税金,工程完工验收后,房屋产权和管理归阳东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所有。
就在阳东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紧锣密鼓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2000年9月15日,长兴公司通过与南房利公司民事调解等方式,将南兴公寓9套房屋的产权重新收入囊中。
随后,冼旭辉等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09年12月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撤销了该院2000年下发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并将合作建房和产权纠纷一案,交由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驱住户欲讨说法
冼旭辉说,就在被逐出门的住户找到南山区人民法院,准备再次申诉时,没想到长兴公司已将所涉纠纷的9套房子卖给了他人,并为新业主办理了之前冼旭辉等人一直未获批准的房产证。
2010年6月11日,长兴公司给南兴公寓9户包括冼旭辉在内的9名原住户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其“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即自行搬迁”。6月12日至13日,就发生数十名大汉强闯南兴公寓,先后将冼旭辉等3家住户强行清空、逐出家门的一幕。而其余6户业主因为南山区政府及时出面,才得以暂未搬离。
“现在两个月过去了,我一直住在亲戚家。我认为,我对已住10年的‘家’享有事实上的产权。”冼旭辉等人对记者表示,他们被驱逐出家门后,归心似箭,但现在却找不到归家的路。“我们现在向新闻单位投诉,其目的就是想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分清是非曲直,还我们正当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