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八零后对房产政策的感受和建议

作者:cyz8808@126.com
内容:在房观潜水也有一段时间了,多军也好,空军也好,前前后后说了很多,今天我也说一说我的感受和建议。第一次发帖,都是大实话,拒绝谩骂,欢迎讨论。       背景:       我是一个标准的八零后,工薪家庭,无任何背景。我想我不会去代表所有八零后的现状,但是至少应该能代表一部分有相似情况的人。    我的成长经历比较简单,深受“读好书就会有好发展”这种家庭关键的教育。小学、初中、高中都是所在班级的前3名。大学和研究生在同一所学校,位次能在全国排进前10,名字就不说了,免得给母校丢人。    研究生毕业时,简历投了无数,公务员也报了(笔试成绩第一,面试不提也罢),很多无奈,很多辛酸,最后听从父母建议,选择回到了家乡省会城市,在一家国有银行供职,目前从事对公信贷业务,月薪4000左右。       现状: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我能接触到一些开发商,也曾经给他们发放过住房开发贷款,那些大老板没有一个相信我是独自一人生活在这个城市的租房者。    我们行个人信贷的办公室和我在同一层楼,所以也见到过形形色色的贷款人。比较有感触的就是去年有个大姐,在中海买的房子要贷款。户型是一梯两户,每户120平左右,她把两户都买了,然后中间打通成为一套200多平的“大户型”。这也小小的刺激了我一下,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在房观潜水。    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是一条又一条。放价却是涨了又涨。各种内参、行业分析报告、内部风险预警我也看过,说实话,对房价控制基本是聊胜于无,治标不治本。       建议:       既然zf说房子的本质是供广大人民群众用来居住的,那我想从这个角度来说说我的一点愚见,既可以控制房价,也可以让大多数人过上居者有其屋的生活。    其实我的建议很简单。既然现在已经制定了对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那何不出台一部法律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每个家庭最多可登记注册享有2套房屋,规定一个期限,手中拥有3套(含)住房以上的家庭,限期出售多余住房,否则到期政府强制注销房产证”。    这种规定至少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    1.最直接的就是彻底掐断了个人炒房者的念头,手中多余的房子   要在限期内出售,房价会跌的很凶    2.对于刚需,房价跌倒一定的价位时会去购买的,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住    3.对于改善性需求,2套房子也已经够了。可以市区一套,郊区一套。如果你说你想住的更舒服些,想再买个大点的。可以啊,请先卖掉一套手中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