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消费到底有多少潜规则???

作者:╮·、‘芮芮
内容:成本一百多的婚纱租金竟然要上千? 非酒店指定婚庆公司操作的婚宴另加上千元入场费? “豪华”婚车外表光鲜,打开车门才发现是二手报废车? 婚纱照动辄上千甚至上万,贵在哪里?后期消费水有多深? “免费新娘妆、免费婚纱、免费婚礼摄像”的背后却是高得离谱的“化妆提早加班费、婚礼摄像交通费、录像带费”? 结婚本应是一辈子最大的喜事,本应是一袭华美的袍,却因为这样那样的行规爬满了虱子,本应最美好的回忆却怎么也美好不起来。据山东省礼仪庆典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今年1—6月共发生涉结婚服务纠纷11598件次,绝大多数与婚宴、婚车、婚纱摄影有关。其中婚宴纠纷占比42.17%,婚车纠纷占比26.93%,婚纱摄影纠纷占25.36%。 [b][color=#555555]关于婚宴的霸王条款 [/color][/b] 2007年5月,上海的王先生在虹口某四星饭店预订了18桌婚宴,婚期定于08年3月。在确定饭店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前提下,王先生与该饭店签订了协议,并支付定金1000元。11月,王先生又与某婚庆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婚庆公司全程策划婚礼仪式。随后,满心欢喜的王先生再次与该四星饭店确认婚宴事宜。却被告知婚宴必须使用饭店指定的婚庆公司,其他婚庆公司入场,消费者需另外支付2000元入场费。 王先生对此不能接受,他认为饭店的规定既没有事先说明,而且这样的强制规定也不合理。在与饭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王先生投诉至虹口区消保委。 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与该饭店取得了联系。该饭店负责人解释说,在饭店举办婚宴配套使用饭店指定的婚庆公司,是公司的规定。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接待员对这一规定没有解释清楚。 [color=#555555][b]消保委:此举涉嫌强行搭售 [/b] [/color] 消费者王先生认为,该饭店的规定太霸道,即使接待员事先说明,这样的规定也不合理。 区消保委认为,饭店的做法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涉嫌强制消费。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自主选择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强迫交易以及不搭售商品的义务,禁止在违背消费者意愿的情况下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本案中,饭店以消费者在本店消费为前提,强行搭售其指定婚庆公司的服务,或者对消费者自选婚庆公司附加收取高额入场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通过区消保委的调解,饭店最后同意免收消费者自选婚庆公司的入场费,这起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color=#555555][b] 专家观点:幸福产业不应被商家利用[/b] [/color] 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无论是淡季、旺季,婚庆公司布置场地的成本都大致相同,即使酒店和指定的这家婚庆公司存在协议,也不应该用收取进场费的方式限制新人选择其他婚庆公司。 唐健盛表示,加收进场费是不合理收费,涉嫌指定交易。“现在结婚新人比较多,酒店处在强势地位,强迫消费者进行指定内容的消费,这一行为不合理。”同时他表示,婚庆投诉之所以少,是因为婚庆是一个幸福产业,即使有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或行为,新人多半也会包容,但这不是酒店加以利用的理由。相关法律专家则称,收取进场费缺乏依据,消费者有权拒付。
0o守候o0 回复:幸福产业不应被商家利用{:4_183:}
玉笛飘飘 回复:像结婚、生娃大都属于一次性消费,利用大众的心理,暴利也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