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及百姓
作者:wj9264
内容:基本药物今日起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
记者8月31日从市物价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的收费标准必须公示、规范,让百姓就近看病、明明白白缴费,真正实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及百姓。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事业健康发展,方便群众就近看病,我市结合实际确定了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自2010年9月1日起使用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全面清点,不论是基本药物还是其他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指导价及我市确定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统一采购价格。以后老百姓到社区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看病比到市级以上的大医院看病要得到不少优惠。
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质,凡是冠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的,不论是原医院下属门诊部、乡镇卫生院、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所转型或改造设立以及医院延伸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要实行财务、物价等单独管理,均要执行“零差率”政策的价格标准,不得再按原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药品加价率执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进行规范的明码标价,公布本医疗机构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常用药品价格、是否基本药物、医保药品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12358等,接受价格、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而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仍执行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3﹪的加价率执行,但最终售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零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