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农”事件正在这里发生,农民该向谁倾诉
作者:我是公共马甲
内容:“坑农”事件正在这里发生,农民该向谁倾诉
——发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新市拆迁农民住房的咄咄怪事
问苍天,被坑农民该向谁倾诉?问政府,这就是党中央提倡的新农村建设吗?这就是号称国家级文明城市的文明举动吗?问当地“父母官”,农民被你们逼迫到如此境地,你们就这样权为民所用的“作为”吗?天理何在?良知何在?
马鞍山市所辖当涂县,八百里皖江之中,号称鱼米之乡。在该县的新市乡叶家桥行政村下塔自然村管辖下,在背井离集之地有一个只有六户人家的小村,这村真的很小很小甚至都不能就村只能叫村民组。土地贫瘠,因为在地处在一座小丘之上,有的地方土层的覆盖不足半米,半米之下即是石头。根本不宜耕作。就是这么一个小地方,近期以来相继有手拎公文包的干部模样的人登门造访,宣布他们搬(拆)迁至镇里为他们划定的远离此地的土地上重新自建房,并在那里居住。要求他们马上签字同意。农民们在未搞清楚原由的情况下,自然要问为啥要他们搬迁?干部门声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搞复垦。君不见大块的良田被镇上的商品房所占,更有甚者在县级道路的所经之处曾经还有一个小型选矿厂,日以继夜的排出尾砂,侵吞良田;君不见离被迁农户50米之处正在大兴土木私建民宅;君不见被拆后土层的覆盖不足半米,根本不能作耕种之用,只能荒废着晒土地。如此这些乡领导都视而不风充耳不闻,只看见了此处的六户人家的祖祖辈辈居住的宅基地。
更离谱的是被迁农户问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答:按被拆迁房屋质量,分为三等,一等350元/㎡;二等250元/㎡;三等150元/㎡。这些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的朴实农民至今住的都是父辈留下的平瓦房,这一补偿标准可以满足建新房的需要吗?干部继称建得起来建不起来不是他们管的事,但字必须签、房子必须拆、家必须毁。
接下来更用尽一切手段,对被划定搬(拆)迁的农户进行逼、压、恐吓,甚至还要搞诛连,迫使当地农民签字同意,搞得他们不得安宁,其中有一户人家认为按此补偿标准他们实在是无力重建并未签字,镇里竞动用行政手段高压其子,让所在单位的镇领导与其子“谈话”,未果后镇里领导居然亲驾“拜访”,并明确告知,若你父再不签字,我们要对你采取措施,要求其识时务,不要砸了自己的饭碗。措辞之严厉,弄得该老实青年差一点当场昏倒。
人们从其它渠道了解到,新市镇的所谓新农村建设,拆农户的房子,不过是为了把此处和其他几处不宜耕作的土地上的民房拆掉,以换取镇上或是镇里开发区附近上等良田的使用权(复垦100亩可在镇所辖其他地方获40亩的良田的使用权),如此在不能耕作的土地上拆房先行“复”之事不管后期能不能“垦”继而在其他地方占用上等良田搞开发。中央的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碰的政策只怕不用见几年就只剩下8亿亩了。
乡镇干部千方百计地用尽一切手段迫使农户拆迁的行为,真的是在为农民着想,让他们过上小康生活吗?答案并非如此,其根本目的是在于通过拆迁逼迫农户让出祖祖辈辈居住的宅基地,再以该土地面积供房屋开发商用,也就是为开发商用地而牺牲农户的利益,行新农村建设之虚,谋开发商利益之实,这就不难看出政府与开发商的“友好合作”其奥妙所在了。
伟大的新市镇“人民”政府难道真的不知道?不定期的频繁的逼迫农户离开祖辈的宅基地又不给其建房,将导致被迁农户更加贫困甚至无法存活。
身为“父母官”的领导们可否在百忙之中替他们设想一下:拆了农户们的房按补偿标准(150元/㎡)对于一个只靠修地球为生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家庭年收入只有8000余元的农户来说可以重新建房吗?建不起住房他们又将去哪里?划定建房的地址远离农户们以前就近分配的责任田,难道真的让农户一早挑一担农家肥,下午才能走到要施肥的责任田,试问他们如何耕种?那些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身无一技之长的农民们如此长途跋涉耕作责任田他们又将如何生存?近期不断有被拆迁农户上访原因何在?上访者们谁不是在呼天天不灵,呼地地不应的情况下无奈的选择呢?
注:按现行马鞍山市征迁政策,征迁补偿费远不止如此,况且还有人员补偿费2万元/人,独生子女另加1万元,这笔补偿费又去了哪里?难道被我们高素质的“父母官”侵吞?
快乐炕大饼 回复:12345有事找政府
晨露 回复:经检查,反映问题全部失实,系其未达到骗取政府资金的目的后,到处捏造虚假内容,以博取善良网民的同情。其真实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新市镇叶家桥下塔自然村共6户人家,建设用地面积20.8亩,该处土层深厚。该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当差,因地处偏远,经常供水不上,电力设施老化(需投入大批资金整改),道路仅有2米宽的土石路进出,居民出行极为不便,在置换工作为开展以前,大部分村民向村委会申请迁出建房,综合各方面因素,村委会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最终决定对该村组实施土地置换并报镇、县、省,逐级审批同意,置换点已经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了复耕方案,可以复耕成耕地,而该同志反映不能复垦成耕地是不符合事实的。
二、土地置换工作是根据《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土地置换的目的是集约、节约用地,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三、所反映小型矿厂已关闭并拆除全部机械设备,尾砂已清理,现正在进行置换复垦,可望月底复垦成农田。
四、房屋拆迁补偿是依据《当涂县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执行,全县的土地置换工作也是依照此办法进行的。
五、在征迁工作中,镇村工作人员本着和谐拆迁的宗旨,通过宣传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等形式开展工作,从未存在威逼、恐,并反映政府此举好似吓。现绝大多数村民自愿签协议进行搬迁,并反映政府此举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
六、镇政府已在该村附近(200米)根据新农村村庄布点规划建有一水、电、路、下水、有线电视、公共娱乐健身等设施齐全的安置小区用于拆迁安置。该地块距农户承包地最远仅需步行5分钟,所反映远离承包地与事实不符。
综上所述,所接投诉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