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盗窃四次刘某郭某获刑两年

作者:nancy
内容:日前,由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郭某盗窃一案经过开庭审理,刘某、郭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30岁的刘某、郭某为了轻松地过上好日子,于2010年4月28日下午,相约骑摩托车从南京来到马鞍山,当夜盗走本田摩托车一辆,随后采取撬后备厢和砸车窗玻璃的方式,连续撬砸了3辆轿车,盗走失主放在车内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和五粮液、洋河酒等物品,价值一万余元。当两人寻找下一个作案目
快乐炕大饼 回复:炸死这两人{:4_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