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原路灯管理所所长因受贿获刑五年
作者:yueyue
内容:曾担任马鞍山市市政处路灯管理所所长的陈平安,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的是该市路灯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资金审核支付,可是他做着照亮别人的工作,却“自投黑暗”,日前,陈平安被该市花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理查明,陈平安在担任马鞍山市市政处路灯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十三次收受个体施工队负责人章某购物卡14000元、现金30000元;八次收受江南电缆厂马鞍山办事处负责人高某现金23000元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有权力、没监督...何其害人!
深情小王子 回复:这个兄弟很倒霉被查到了 但还有好多没查到的呢
HF_like-wind 回复:路灯管理所所长也能贪污。。天啊。实在太想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