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房产 父女对簿公堂
作者:aweictt1
内容:母亲去世前留给自己的房产,被父亲登记在名下,造成父女之间对簿公堂。近日,经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调解,父女双方握手言和,21年的纠纷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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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合肥的刘某与妻子陈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6间房屋经分割各分三间。同年底,陈某因病去世。陈某去世前,在亲戚的见证下,刘某与女儿小刘签了房产划分协议,双方同意在陈某去世后,其名下的3间房屋归小刘所有。可陈某去世后,刘某迟迟未将所属房产产权转移到女儿名下,还独自占有上述房屋。小刘多次找父亲提出归还房屋的要求,每次都被父亲以各种理由搪塞。 1998年,刘某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女儿继承的3间房屋和自己的3间房屋全部登记在自己名下。2009年,讨要房子21年无果后的小刘,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归还房屋。
考虑到该案的原被告是父女,在承办法官细心调解下,这对父女冰释前嫌,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答应将3间房屋返还给女儿,并协助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A\'wen 回复:哎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