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冷静期”意在挽回外资行声誉
作者:淡然一笑
内容: 7月9日,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在国内银行业中首家推出理财产品销售流程的“冷静期”设置,以此更好地保护国内投资者的利益,拉动投资者对其理财产品的信心。
所谓“冷静期”,指客户认购产品当日起至募集期结束后的1~3天。在“冷静期”内,客户全部投资金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客户可申请撤销对其投资产品的认购并无需为此支付费用。从而使得投资者在认购产品后仍有一段时间充分考虑,并有机会作出二次选择,更好地实现理性投资。
“冷静期”的对出,实属事出有因,前一段时间,外资银行因结构性理财产品在内地、香港等市场造成客户巨额亏损而屡遭投诉,市场形象大为受损。“KODA”产品、荷兰银行等国际知名大银行爆出的问题,一时间让投资者对外资银行的结构性理财产品“谈虎色变”,投资信心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业内专家分析称: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设置“冷静期”,无疑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醒投资者进行审慎投资;当然,也有利于减少银行后期的“麻烦”。但是,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关键是要提高产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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