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男扮女装骗婚敛财 洞房夜险遭强奸
作者:深情小王子
内容:少年男扮女装骗婚敛财 洞房夜险遭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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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时常男扮女装,并开始了“放鹰”生涯。
一次,少年扮作新娘嫁给一智障男子为妻。洞房之夜,其叔父闯进来,要与少年行夫妻之实,吓得少年落荒而逃,被人识破。
最后,俩人都被判了刑:一方犯诈骗罪,一方犯强奸罪。
[b][color=red]17岁少年爱男扮女装[/color][/b]
小杰家住平顶山舞钢市某村,今年17岁。
他长得面红齿白,说话轻声细语,平时喜欢涂涂抹抹,经常打扮得像个女生。为此,他经常遭到父母痛斥和邻里的指责。
两年前,为避免父母责骂,小杰独自外出打工。在外,没有了束缚的小杰干脆以女孩面目示人。
今年4月初,小杰回家途中,认识了周口淮阳县的张国柱和赵大梅。闲聊中,两人发现,长相靓丽的小杰,竟是男儿身。取得小杰信任后,张国柱告诉小杰一条发财“高招”——“放鹰”:以给小杰找婆家为铒,骗取彩礼钱。钱到手后,小杰再伺机逃跑。当月初,俩人给小杰找了个“婆家”,第一次见面,对方就拿出一笔不菲的见面礼。事后,小杰分得数百元。
[b][color=red]洞房夜,少年险被“叔叔”强奸[/color][/b]
4月6日上午,他们又出手了。赵大梅放出风声,称有个漂亮小姑娘,谁有钱,就卖给谁做媳妇。
家住太康县某村的刘大郎闻讯而至,他说,他是给侄儿刘二兵买媳妇。57岁的他没有妻子,两个侄儿都有智力障碍。
当天,刘大郎拿来1万元现金。4月7日,小杰被娶到家。当晚,“新娘”小杰与新郎刘二兵步入洞房。这时,刘大郎走进来,指挥侄子睡在外间,然后,他关上房门,扑向了小杰……
小杰极力反抗跑掉后,又被闻讯而至的村民追回。混乱中,大家发现,小杰竟是个男的。发现上当的刘大郎立即报案。接到报案,警方当场以涉嫌强奸罪将刘大郎控制,随后以涉嫌诈骗罪将小杰、张国柱、赵大梅控制。
昨日,周口市太康县人民法院一审结案。张国柱、赵大梅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小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刘大郎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b][color=red]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color][/b]
[b][color=red]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color][/b]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也就是说,强奸罪保护的是女人的性自主权,而不包括男人或其他。
在这起案件中,小杰是个男人,女人都不存在,刘大郎当然就不构成犯罪。
满眼雪花点 回复:这小伙子牛X
nancy 回复:男不男女不女 真可怕
水乡人 回复:哈哈,有这等事
汪小白 回复:小孩子肯定长的好清秀:loveliness:
95429 回复:[i=s] 本帖最后由 95429 于 2010-11-4 12:59 编辑 [/i]
[quote][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波:
强奸男人不构成强奸罪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也就是说,强奸罪保护的是女人的性自主权,而不包括男人或其他。
在这起案件中,小杰是个男人,女人都不存在,刘大郎当然就不构成犯罪。/[/quote]
那如果有女的违背男子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男子发生性交的行为,算什么行为啊{:4_170:}
tangjun830312 回复:又一个伪娘
小柏 回复:为何男的被强奸不算呢?
快乐炕大饼 回复:伪娘嗷!{:4_198:}
深情小王子 回复:哈哈哈
{:4_170:}
cissyli 回复:确实很牛……
超级玛丽 回复:真悲剧啊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唉~~~又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