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用Q币作为悬赏奖励,你能否接受?
作者:深情小王子
内容:[i=s] 本帖最后由 深情小王子 于 2010-11-30 10:09 编辑 [/i]
今时今日,如果你对警方“悬赏”抓凶的最深印象仍停留在贴在墙上、电线杆上印有大头像的纸片,那么,26日14:28-14:32,常州天宁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连发三条“悬赏”微博的不寻常之举,一定会让你眼前一亮。还有更叫人意外的,那就是警方的赏金,居然有Q币这个选择!据了解,前一天下午,同一“淘凶令”也出现在其官方博客里。你怎么看待这一现象,是不是觉得耳目一新,或者囧翻了,作为虚拟货币的Q币能不能成为悬赏的奖励?如果是你,你能接受吗?
[b]正方看法:可以。尽管Q币是一种虚拟的货币,但其在网上依然有一定的流通价值,同样可以兑换某种实物或者现实的人民币,这是一种全新的观念,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b]
[b]反方看法:不能。这样的悬赏太不严肃了,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为了出名的作秀或者调侃,如果用Q币当成奖励,等于承认了其合法流通的权利,对人民币是一种冲击,这样的玩笑还是少开点。[/b]
夏沫 回复:鼓励玩游戏
╮·、‘芮芮 回复:腾讯给多少广告费了?
tangjun830312 回复:强烈要求用英镑作为悬赏奖金
煎烤老师 回复:脑残,怎么不用冥币支付。
陈国锋 回复:可以用支付宝支付 不满意还能退款
快乐炕大饼 回复:偶要真的人民币{:4_152:}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估计警方是想让长期在网吧活动的那些孩子帮他们破案吧!:dizzy:
桃花岛 回复:方法不错,但总觉得乖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