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清洁工程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作者:HF_like-wind
内容:[size=4]
“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过去农村‘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的现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农民健康观念的形成和精神面貌的提升,真正是为我们广大农民做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这是记者11月25日在太白镇、石桥镇采访时,两镇受益“农村清洁工程”实施的农民的共同心声。[/size]
[size=4]
早在市委七届四次会议上,马鞍山市在出台的《关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速构建和谐马鞍山的若干意见》里,就将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列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马鞍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建设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高度关注。为切实做好马鞍山市农村清洁工程,马鞍山市出台了《马鞍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实施意见》,并结合城市文明创建,2007年首先在市郊乡镇、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及20个新农村示范村实行试点,典型引路,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市郊农村环境有了较大的改观。2008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向当涂县延伸,在博望镇、丹阳镇、石桥镇、黄池镇、塘南镇、太白镇等6个小城镇试点镇和乌溪镇、年陡镇等2个边贸镇等共8个乡镇实施此项民生工程。2009年、2010年在全市乡镇全面实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size]
[size=4]
通过3年多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的推进,马鞍山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覆盖面逐步扩大,全市18个乡镇、1个街道,178个行政村(居),实施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已建成石桥、丹阳、太白、博望、塘南等垃圾中转站6座,其中压缩式中转站3座,小吨位垃圾焚烧炉9座,建设垃圾池(房)4000多个,配备清扫保洁人员1220余名,垃圾收集车辆1100余台,村级清运车辆270余台,乡镇运转车辆32台,乡镇环卫所(站)管理人员60多人,投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资金3500多万元,近16万农户,50多万人受益。农村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乱丢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农民生活习惯受到潜移默化的改变,卫生、健康、文明的良好风尚逐步得到倡导和推行。
特别是2010年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整治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作为省民生工程在全省实施,决定从2010年至2014年,利用5年时间解决乡镇垃圾中转站和乡镇运转车辆等重点问题。围绕这一新目标,并结合马鞍山市实际,马鞍山市提出了新的更高目标并全力推进实施。即一方面,继续加大对这一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从2010年到2012年,用3年时间,规划建设全市18个乡镇垃圾中转站,购置乡镇运转车辆,提前两年完成省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2010年完成了博望、向山、太白、年陡等4个乡镇中转站建设。2011年建设石桥、黄池、护河、乌溪、新市、塘南等6至7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和购置垃圾运转车辆,2012年完成其他乡镇中转站和运转车辆。另一方面,则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巩固、提高马鞍山市农村清洁工程成果,到2012年基本实现马鞍山市农村清洁工程全覆盖,全面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