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市区不系安全带扣罚100元”一个法理解释

作者:love
内容:关于市区(只讨论咱马鞍山)开车是否要系安全带,本来就充满着争议,安全带的好处人尽皆知。可是,一方面马鞍山市区的路段绝大部分限速40公里,在这样的条件下,安全带的作用并不明显;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有必要澄清: 2000年的老版交规(即《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3分”,“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1分”,这就是开车不系安全带的扣罚依据,自那以后,开车上路就必须系安全带。 再看看今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版交规(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新版)》,其条文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新版交规把旧版的两个关于系安全带的记分项进行了合并,统一记2分,而且把内容修改为限定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从法理上说,新版不是对旧版的补充,而是对旧版的覆盖和替换,新版生效之机就是旧版作废之时,同时也可看出公安部这样的修改和限定绝不是随意的和无缘无故的,显然是把城市非快速路(一般道路)排除在系安全带的强制规范之外。 我们马鞍山的实际情况呢?可以肯定地说,马鞍山目前没有一条城市快速路,却一直在处罚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并且创设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这一违法行为,罚款100元,不记分。保守的估计每天不低于100起,一天罚款10000元,4月1日到现在12月2日,8个月就是240万。 诚恳地请教交警部门,请就上述事实给广大驾驶人一个充分的有法律依据的理由!如果不能给出,只能说你们在违法行政,请给驾驶人道歉并退还罚款。
夏沫 回复:为了交通安全
夏沫 回复:为了交通安全
汪小白 回复:为了安全是要系保险带,但罚款……
依水无忧 回复:这一方面没有太多涉猎,可是系安全带是为了驾驶员的安全。即使不罚款也要遵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