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意乱情迷陷“网恋” 面对勒索苦忍一年终报警

作者:恭贺新禧
内容:年近40岁的姚超是合肥知名律师,2008年,他网恋了,对方是一位“单纯”的女孩,随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去年底开始,“女友”频繁找他要钱,能给的他都给了,算算这前后出手的钱都10万了,可“女友”还不罢休。12月11日,他又接到了那个女孩要钱的电话,对方称如果不给,她就到姚超单位或家中去,把他们俩的事抖出去。感觉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姚超报了警。 [b]律师“告状”“女友”一年敲诈10万元[/b] 年近40岁的律师姚超,在合肥律师界有一定知名度,12月11日,他到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报警,称有一名叫赵晶的女子长期对其进行敲诈勒索,一年时间里,他已经给了赵晶近10万元钱。12月初,他才给了赵晶5000元钱,但是11日,姚超又接到她的电话,要他再给5万。 姚超告诉民警,跟赵晶是2008年在网上认识的,那时赵晶才25岁,虽然两人年龄相差不小,但是网上的交流,让姚超对她印象很好,而赵晶对他感觉也不错,后来两人见了面,并发生了性关系。姚超说,那时候与赵晶交往,觉得赵晶人年轻漂亮,而且比较单纯,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想法。而且在两人最初的交往中,即使是姚超主动给她钱,或者买衣服给她,赵晶都不会要。这种关系两人保持了一段时间。 但2009年年底,他发现赵晶开始主动向他要钱了,而且次数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他说一年的时间里,他与赵晶见面三次,每次都给了她一些钱,再加上有时往她的银行卡上汇的钱,加起来有近10万元。由于两人平时的交往并不是很多,姚超也不知道赵晶到底是碰到了什么事情,才让她性情大变。 姚超试图不给赵晶钱,但是赵晶告诉他,如果不给钱,就到他的单位去,把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告诉他的同事,并称还要找到他家里去。姚超不想这件事情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家庭,于是只得一再拿出钱给赵晶。 [b]“女友”坦白身陷赌博,没钱还债[/b] 12月11日,接到报警后,瑶海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民警找到了赵晶,并把她带到了刑警队,对于向姚超要钱的事,她没有隐瞒,也承认自己曾要挟过他。赵晶说她之所以会去找姚超要钱,是因为她深陷赌博,借了高利贷,巨额的债务,让她无力偿还。 赵晶说,2009年年底,她的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当时她的心情很不好,一个女性朋友把她带进了赌场,告诉她赌博的刺激可以让她忘记这些烦恼。慢慢的,赵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办案民警介绍说,今年27岁的赵晶看起来比较憔悴,应该是经常熬夜所致。 “她借的高利贷,1万块钱的利息,一天就是300元,她是没有钱还的。”民警说。 据赵晶交代,在赌场里,她总是输多赢少,而她之所以要姚超再给她五万元,也是因为她现在欠了五万元的高利贷,她想要到钱把债还了。赵晶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赵晶是初中学历,对法律并不了解,在被刑拘后,她有些想不通,自己虽然以两人之间的关系来威胁姚超,但并没有付诸行动,这也算犯法吗? “不管有没有付诸行动,她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犯罪。”办案民警介绍说,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赵晶的行为已经符合犯罪的条件。(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正在输入…… 回复:太悲剧了啊
jessica 回复:律师还能被骗。。。:L
洪亮 回复:楼上二位是新来的吧,欢迎! 建议去报到一下,顺便把图像换了
洪亮 回复:发生关系似乎是见面的目的,好自然哦:D
╮·、‘芮芮 回复:感情冲昏了头脑啊
陈国锋 回复:法律道德 脸面 钱财 好好掂量
ch19861107 回复:网恋太不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