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和部长,怎么说的不一样?
作者:cissyli
内容:12月26日,温家宝总理发言提出,房价会回到合理的价位,我有这个信心……
12月29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说,明年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看到了没有,总理的话音未落,下面讲话的调子就变了。
“房价回到合理的价位”和“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是两个目标,也是两个概念,正是由于其目的不同,那么执行的手段也会不同,出现的结果也就不一样。
房价回到合理的价位,是指现行的房价不合理,房价应该掉头,那么各地就应该探索房价构成当中不合理的因素,探索其中的成本构成和利润指标,剔除其中的泡沫,让房价远离暴利,趋于合理。其目标是指向土地招拍挂、配套成本、建设工期、建设成本、交易环境、交易环节,以及费用税收的不合理执行,通过对这些不合理现象的矫正和调整,使房价回归理性。通过保障房的充分供应,改变目前商品房在房地产市场中一头独大的现状,通过结构性的调整,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则是承认当前房价的合理性,只是在控制涨幅上作文章。前面的概念是一种事前调控,后面的概念则是一种事后调控。而且什么叫“过快上涨”,这里面的概念不清,操作的余地也很大,这就为未来的政策执行留下了很多腾挪的想象空间。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水平不一,房地产市场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也不同,房价的基数也不同,那么涨幅多少算是“过快”呢?根据国土部的要求,地价涨得快了,要及时通报;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房价涨得快了,也要及时通报。通报完了呢,就是事后问责。生米煮成熟饭了,你问责还有什么用?
所以总理和部长向我们传达了两种出发点,两种目的性,两种意思,两种表情,让我们头脑发懵,无所适从。一个是要把房价打回原型,一个是要让房价稳定上涨;一个是事前加大供应,粮草先行,一个是事后分析问责,纸上谈兵。高层的思想没统一,下面的工作怎么执行?职能部门、地方政府、开发商、投资商、老百姓,都在等着上面为明年一锤定音,然后再闻鸡起舞,准备春播下种。这调子没准儿,明年我们是往哪个方面行进,是迈左脚呢,还是迈右脚?真得整明白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