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新规 严惩群租可操作性引争议

作者:yaoer628
内容:一间房被隔断成若干个小房间,分别出租给不同的人,有时一所住宅中能住下七八户人家。房屋主体结构被破坏,邻里生活受到影响……记者在社区中走访时,发现有关群租的问题一直是社区居民及物管反映率最高的问题。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剑指”群租,其中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规定,违规群租情况严重的将处以3万元以上罚金,管理不当的相关负责单位也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饱受群租折磨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来说,新规为整治群租带来希望。但究竟由谁来罚,该如何罚,并没有明确说法。有关工作人员质疑,新规执行起来可能遭遇重重困难。 首先,办法实施前提不具备。记者从塘沽房屋租赁中心了解到,按照新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现象进行规范,必须以房租租赁合同在房管单位进行备案为前提,但目前本地存在的普遍现象是鲜有承租人将民宅租赁合同备案。因此,房管单位无法根据备案掌握承租人及出租人合同履行的情况,也就无法对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规租赁行为进行统筹管理。 其次,权限规定不明确。按照新规,对违规群租进行处罚的行政主体是各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由于概念模糊,对权责部门没有明确的界定。塘沽物业办负责人认为,群租确实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影响,新规的出台对整治和规范群租、转租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确实是一把利剑,但关键问题还在于这把利剑究竟由谁使用。 再次,没有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塘沽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由于群租涉及到房管、卫生、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多方问题,只从房产管理角度进行处罚性规定,无法从根源上实现对群租的规范和整治。目前本地实施的是2004年7月实施的《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至于新规出台后本地是否会参照执行,尚需要看上级单位是否出台相应的办法及细则。 “软治理”: 现实探索从未停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实施,在办法出台以前,由于没有具体管理部门,社区居民在上诉无门的情况下,只能依赖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业委会及物管单位进行“软治理”。 协调:塘沽紫云名居是少数没有群租现象的小区之一。据记者了解,紫云名居个别业主曾出租房屋用作建筑工地宿舍及食堂,导致社区生活环境及治安环境下降。小区物业公司为保证小区全体业主的居住环境,出面协调房屋出租业主,并为其寻找到其他“靠谱”的房屋承租人,并说服业主与群租户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从而解决了小区中的群租问题。 自治:开发区东方名居业委会联合黄海路派出所制定“十分制”,用以规范“二房东”及业主群租行为。据记者了解,业委会通过“十分制”,对小区群租户实行安全检查登记及积分制管理。每发生一起扰民、吵架等治安案件将记1分;在所在地发生打架或居住人员在小区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记3分;发生入室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将记5分。如同一群租户出现积分超过10分,黄海路派出所将勒令整改并罚款,问题严重的,将强制拆除并追究二房东责任。 起诉:小区高层住宅群租户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损坏住宅楼电子门、影响邻里生活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塘沽贻正嘉合小区的物管工作人员颇为头疼,曾多次出面对群租房屋的业主及租户进行劝导,但并未产生实际效果。物业负责人表示,正协调居委会筹建业主委员会,希望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授权物业起诉群租的出租人,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深情小王子 回复:没钱只能租这种小隔间啊 除非房价下跌啊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老是盯着弱势群体干什么???
煎烤老师 回复:法律、法规出台没有可操作性,只能是废纸一张。 前段时间,某地出台限制老赖高消费的规定。愿望挺美好,你不还债别想过得舒服。可老赖就那么笨吗,消费又没规定必须实名,你怎么限制?
yaoer628 回复:现在大学生出来找工作一个月就那点钱 不让租便宜的房子住哪去?总不能睡大街吧 要是有钱谁像住的条件那么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