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营业税政策调整 市民急赶“末班车”

作者:memory0513
内容:“我们正在通知购买住房没满5年的客户,赶紧去缴税,前后差几万呢!”省城一房产公司的房产经纪人王先生表示,国务院“新八条”出台后,他们让客户抓紧去缴营业税,赶搭差额计税“末班车”。   [b]营业税正式调整[/b]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下发通知,正式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称,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通知还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b]  购房者赶着缴税[/b]   省城的夏女士在庐阳区看中了一套房子,面积105平方米,单价8000元/平方米。据了解,该套住房是房主2007年购买,当时房主的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4500元。按照原有政策,夏女士只需按差额缴纳营业税2万多元。但是按照新政策,夏女士要比原来多缴2万多元的营业税。   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小姐前几日购买了一套67平方米、总价55万元、房屋产权是2007年的二手房。陈小姐昨日表示,“我现在正在找经纪人,赶紧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去缴营业税。赶上新政执行前缴税,能节省一万多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省城不少房产中介公司正在通知像陈小姐这类客户赶紧去缴营业税。省城一房产公司的经纪人王先生表示,公司有不少客户,是已经签合同购买未满5年的住房,但还没来得及缴营业税,“我们也想为客户节省一些钱,所以正在打电话通知这类客户。” [b]  二手房再受冲击[/b]   “这对未满5年的二手房交易产生很大的冲击,不少顾客可能因为多缴几万元的营业税而放弃这些房源。”房产经纪人王先生表示,市民对“新八条”有个心理适应期,预计到3月份以后,市民就会坦然接受全额征收营业税。   记者了解到,我省地税部门目前暂未接到有关“对转让未满5年住房进行全额征收营业税”的相关执行文件。合肥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没有接到文件前,仍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差额征税。
妇炎洁 回复:经典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