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网口碑榜】遭遇当涂县姑孰镇梅塘大药房价格欺诈

作者:缠绕水草
内容:[size=4] 2011年3月2日本人回当涂吃饭,晚上突然想起来忘记携带排毒养颜胶囊,于是在当涂九韵国际小区后旺府酒店前面的一家小药店,店面抬头为姑孰镇梅塘大药房的药店购买排毒养颜胶囊一盒,此药店女营业员丢给我一盒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0粒包装的排毒养颜胶囊,并打印收费凭证上注明奥美拉唑/胶囊剂,片剂一瓶,单价60元,数量一,当时有事没有注意细看包装,走了几步突然觉得这个药的盒子和我之前在其他药店买的同品牌的盒子外包装一样,但是大小不一,仔细一看,外包装注明3版,每版10粒,而之前我所买的同品牌同样外包装,同样成分完全一致的胶囊60粒才售价为60元,而这种小包装30粒的同样的胶囊竟然也卖60元,觉得不对,于是返回店中仔细一看,货架上此种药品分为大小两种,一种60粒包装,一种即女售货员丢给我的30粒包装胶囊,外包装完全一致,同样的公司,同样的产地,同样的成分,同样的服用剂量,不同的只有内包装一为3版30粒,一为6版60粒,60粒包装下面标价标签内容为:新欣大药房60元,而三十粒即为小包装下面标签为排毒养颜片29元,我请药房负责人解释,负责人给我的解释是胶囊浓度不一样,这两种包装完全一致,一个公司生产的药品怎么可能会浓度不一,况且连服用说明都完全一致,根本就是同样的产品.当我指着价格标签问该位负责人,这价格是怎么回事,大盒子下面标签价格60元,小盒子下面标签为29元,他的回答如下:这是企业行为,你无权干涉,如果你有异议请向物价局举报,没有事情.当涂县物价局就在前面,该药品就是60元. 请各位注意:我还没有说投诉,他就已经知道要向物价局举报,这说明什么,可见此人已经不止一次遇见这种事情,根本已经知道这种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属于物价局主管,将明明价值30元左右的小包装药以60元出售,如果顾客一不小心或者不是像我一样经常购买这种60粒包装药品,就真的以为这种药片就是六十元,而他的货架上明明这种药品标价29元,而出售打票时是60元,而且态度如此嚣张,我更要说明一点,这个胶囊不是我直接从货架上拿取,是由该店女售货员拿取放在我面前,这又说明了什么,这分明是故意为之,将30元左右商品以为消费者不知道用60元高价欺骗卖出,那一个商家不知道商品价格会拿错,这是赤裸裸的价格诈骗,然后该名女售货员直接用我的医保打卡,收取60元.在一番争执之后,我拿了60粒包装的排毒养颜胶囊而药店负责人明明理亏不敢再说什么,准备走了,但是心里非常气愤,因为第一次遇见如此不堪的店家,多说了几句,而那个负责人嘴巴里还在说:没事,没事.这种态度彻底的激怒了我,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因为这个店而受害,就是因为没有投诉所以他还是如此态度,我返回该店丢还60粒包装胶囊,保留了30粒的小包装,顺便扯下了小包装胶囊下面的价值29元标签,而事后我为了慎重起见还是拿着该包装的胶囊(30粒)询问其他药店售货员,其他药店售货员告之这种小包装排毒养颜胶囊30粒目前没有货,只有60粒成分完全一致的包装(就是其药店60粒的大包装)售价60元左右,而小包装30粒的该种药原先售价就是30元左右,可能因为现在很多药店是出于连锁状态,也许很多药店也有这种情况,药店售货员都不愿意多说,而当涂县姑孰镇梅塘大药房负责人在明明被顾客抓到把柄还死不认错,顽抗到底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如果当时他道歉并主动更换一包60粒的包装,可能我不会在此发帖,但是此人如此顽固到底的行为肯定会继续欺诈消费者. 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之中的相关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由物价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人保留药品包装及购买药品的销售清单,还有价格标签.希望不要有人再遭遇我这种药店价格欺诈.[/size] [size=4] 我已向物价局投诉,并得到了处理,虽然其结果不是让人满意,但是我能理解处理此类投诉的难度和无奈,再次在这里表示感谢,我更为没有发现此类骗局而被骗的无辜的消费者感到悲哀,沃尔玛和家乐福还有很多很多超市因价格欺诈在公众的的呼吁下被处罚被迫改正,而我们身边类似这种小店还有很多很多这种公然的骗局. [/size]
核子动力蚂蚁 回复:想知道物价局是怎样处理的...
小小妞 回复:这点小事物价局估计都懒得管的
神经衰弱 回复:楼主真悲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