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采取措施保证“扬正气 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顺利进行

作者:shenglw_123
内容:为充分发挥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切实保证“扬正气 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顺利进行。 [b] 一是展播组织保证。[/b]各学校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展播活动,把展播活动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 [b] 二是展播时间保证。[/b]展播时间从2009年6月中旬开始到年底。 [b] 三是展播作品保证。[/b]“扬正气 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作品45件,其中:影视类16件、广播类17件、平面漫画类12件,全省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作品31件,其中:影视类6件、广播类6件、平面漫画类19件。全部作品挂在教育信息网“扬正气 促和谐”的专栏中,供下载使用。 [b] 四是展播载体保证。[/b]市教育局信息网、学校校园网在首页设“扬正气 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专栏,进行集中展播。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对广播类作品进行展播。局机关利用《马鞍山教育报》、《马鞍山教育》等报刊杂志刊登平面(含漫画)类作品,学校在校报上刊登平面(含漫画)类作品。局机关、学校的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对展播作品进行长期展播。市教育局将组织部分学校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展板,在各单位进行巡回展出。 [b] 五是展播考核保证。[/b]市教育局党委将展播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并加强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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