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信贷风险 银监会密集出拳

作者:淡然一笑
内容:[size=14px]   [b]中国金融网消息[/b]  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不被挪作他用、真正进入实体经济,银监会27日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已经是银监会近10天来第三次提示信贷风险。   据悉,《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主要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贯彻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建立起完整的、有效制衡的固定资产贷款内部管理流程;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办法》表示,固定资产贷款是当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信贷品种之一,本次银监会以立法的形式,纠正以往银行业存在大的“重业务发展、轻风险控制”、“重贷前、轻贷中贷后”、“贷款用途管理流于形式”等现象。   银监会本次发布《办法》,是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银行业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制度化,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由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还存在相对粗放的地方,贷款支付管理较为薄弱,在实际贷款活动中存在贷款资金不按照贷款用途使用的情况,从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影响到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资料显示,这是银监会本月以来第三次发文防控信贷风险。7月17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强调,上半年我国银行业贷款规模迅速扩张,贷款高速投放积聚的风险隐患也在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中的不审慎行为和冲动放贷、粗放经营的倾向有所抬头。刘明康强调,当前要特别防范项目资本金不实或不足风险、票据融资风险、贷款集中度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等新的风险点。   7月23日,对于个别商业银行二套房贷款业务中的各类违规问题,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廖岷表示,银监会始终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坚持以审慎有效的监管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   此外,为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下项目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银监会昨日还发布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显示,针对项目融资金额较大、期限较长、风险较大的特点,为防止盲目降低贷款条件、恶性竞争,有效分散风险,银监会要求,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同一项目融资须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align=center][color=red][size=14px][b]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b][/size][/color][/align]   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提高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是当前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信贷品种之一,开办时间早、业务规模大,在支持国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长期实践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积累总结了较多有效的风险管理经验。特别是近年来,在银监会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引导下,我国银行业在贷款业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审慎经营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目前很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固定资产贷款经营过程中还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控制”、“重贷前、轻贷中贷后”、“贷款用途管理流于形式”等现象,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之需,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银监会本次发布《办法》,是以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银行业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制度化,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办法》的指导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的行为,全面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保障信贷资金流向有效率的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强化借贷过程中的诚实守信和协议承诺原则,构建健康、良好的社会信贷文化。   《办法》共分八章四十三条,主要对固定资产贷款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等环节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办法》贯彻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引导商业银行建立起完整的、有效制衡的固定资产贷款内部管理流程。《办法》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办法》发布后,银监会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梳理自身的固定资产贷款流程,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做好组织架构、信息系统调整以及合同文本的修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办法》实施后,银监会将跟踪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办法》的执行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的水平,更好服务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经济政策。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