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证监会审核上市申请
作者:淡然一笑
内容:[size=14px]
7月26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媒体表示,26日受理的材料不区分受理的先后顺序,以后审查时一视同仁,受理过程全程向媒体开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该负责人表示,接收申请材料只是受理企业上市申请的第一个步骤,证监会将高效、公正地审核创业板企业的上市申请。
证监会实施行政许可,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为了避免首日拥挤,证监会选择在公休日受理申请,4个工作小组同时对企业上市申请文件的齐备性进行核查。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证监会实行行政许可受理和审理分离制度,由专门的机构——办公厅行政许可受理处统一接收申请材料,指导申请人或者其受托人对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申请材料目录》进行自我核查,申请人或者其受托人确认申请事项属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且没有遗漏有关申请材料后,由申请人或者其受托人填写《申请材料情况登记表》。
办公厅行政许可受理处在核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之后,接收申请材料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为申请人开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同时,在开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当日填写行政许可工作单,并通知审查部门立即领取申请材料、行政许可工作单和《申请材料情况登记表》。
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三方面反馈: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不受理,或者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当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申请材料。
审查部门作出受理申请决定后,将立即立卷建档,安排审查工作人员按照内部工作流程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部门在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认为需要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解释的,原则上应当将问题一次汇总成书面反馈意见。
[/size]